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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环保部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

2017-06-15 16: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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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保部印发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规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发布,强化公众监督,进一步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面、客观、公平、规范的原则,我部制定了《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2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6月13日印发

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进一步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将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作为检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标准之一,对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提出了针对不同城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比较排名的方法。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对各省(区、市)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排名,各省(区、市)对本行政区内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可参考执行。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监测〔2016〕30号)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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