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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
武环〔2025〕25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1日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美丽武汉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高水平谋划“十五五”规划,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典范,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武汉生态环境保护力量。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方面。长江、汉江武汉段水质保持优良。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分别不低于90.9%(力争达到100%)、88%,不出现劣V类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牵头单位:水处)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质比例控制在25%以内。(牵头单位:土壤处)
(二)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牵头单位:大气处)
(三)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土壤处)
(四)农村环境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5.76%。(牵头单位:生态处)
(五)声环境质量方面。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牵头单位:大气处)
(六)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牵头单位:综合处)
(七)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尽最大努力完成省下达“十四五”碳排放强度目标。(牵头单位:大气处)
(八)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下达目标要求。(牵头单位:综合处)
二、全面推进美丽武汉建设
(一)扛牢美丽武汉建设政治责任。围绕推进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争取国家支持我市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贯彻落实美丽湖北战略,积极推进美丽武汉建设,制定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深入实施《武汉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典范行动方案(2024-2026年)》,加快推动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牵头单位:综合处)制定《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融入全市绩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牵头单位:督察处)
(二)实施美丽武汉建设系列行动。积极申报国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示范城市,争创国家和省级美丽河湖,持续发布市级美丽河湖名单,加快构建以长江、汉江、府河、通顺河、梁子湖等河湖为重点的美丽河湖建设格局。(牵头单位:水处)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牵头单位:生态处)制定实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区一策一表”。(牵头单位:综合处)
(三)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加强评估成果应用。组织编制《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深入谋划“十五五”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构建“1+N”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牵头单位:科监处)
三、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一)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深入推进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强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流域污染共管共治,强化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环境监督管理平台共建共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管控体系。推动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生态环境专题合作机制。(牵头单位:法规处)
(二)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深入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加强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四张清单”管理。(牵头单位:水处)巩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确保验收销号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执法支队)打好直排口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省下达重点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任务,构建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牵头单位:水处)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牵头单位:土壤处)
(三)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与鄂州市签订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与孝感市签订滠水流域跨境断面生态补偿协议,实现长江及其重点支流全面建立跨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落实《长江武汉段等跨区河流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办法》。制订《武汉市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持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水处)
四、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一)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提升重点区域“一点一策”管控水平。谋划实施50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推进玻璃、焦化、水泥等行业深度治理,完成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行业涉气问题排查,推动整治一批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深入开展环保绩效“创A升B”行动,累计创成B级以上(含引领性)企业100家以上。组织实施VOCs全流程治理,推行集中治理“绿岛”模式。推动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阶段柴油营运货车。推动用车大户建设门禁系统,加快建设绿色物流企业(园区),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企业清洁运输。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规定,推动淘汰一批老旧工程机械。(牵头单位:大气处)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牵头单位:执法支队)深化国家噪声地图应用试点,组织编制《武汉市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推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打造2个宁静小区。(牵头单位:大气处)
(二)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协调做好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汛期溢流污染防控等工作,强化极端气候条件下水质变化应对。围绕东湖、鲁湖、涨渡湖、武湖、后官湖和后湖、柴泊湖,实施湖泊水质提升“一湖一策”。深入开展梁子湖水生态调查评估试点,建立河湖水生态评估主要指标体系。实施湖泊蓝藻水华防控专项行动,有效应对蓝藻水华爆发风险。开展湖泊总磷管控行动,精准施策降低总磷浓度。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能效明显提升。有效发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电子围栏预警监控系统作用,巩固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水处)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任务。(牵头单位:生态处)
(三)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动态调整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强化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推动51个优先监管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管控,实现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率100%。加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开展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鼓励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供地手续同步开展。开展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实施4个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细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建立分区管理、分级防治体系。开展地下水主要污染源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动态更新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牵头单位:土壤处)
(四)更加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指导各区深入打造“一区一品牌”,进一步拓展丰富“无废细胞”种类,强化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和综合利用处置,打造青山区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亮点,推进新洲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项目建设。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措施。以武汉化工区为重点,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项目。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大尾矿库环境管理力度,强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牵头单位:土壤处)
(五)更大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按要求开展美丽山川建设,持续抓好生态本底调查、监测体系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开展“绿盾2025”行动,督促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推动自然保护区内重点问题实现基本清零。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组织各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2024年度评估。发布《武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机制。基本完成新洲区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具有武汉特色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指标体系。(牵头单位:生态处)
五、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统筹推进历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一体整改,组织开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排查抽查,协调做好整改销号工作,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基本办结。挖掘整改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正面典型案例。持续开展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专项工作。(牵头单位:督察处)
(二)严控生态环境风险。深入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汛期等重点时段环境安全保障,纵深推进“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环境风险防控。修订《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健全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一张图”、应急联络“一张网”,加强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建强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组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牵头单位:综合处)完善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牵头单位:办公室)
(三)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加强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检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开展区域电磁环境调查评估试点,指导有关区完成辐射环境监测资质认证扩项。稳妥推进闲置和废旧放射源转让、返厂、送贮工作。(牵头单位:综合处)编制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工作手册、医疗机构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技术方案。(牵头单位:安全中心)
六、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服务“中碳登”建设,配合保障全国碳市场数据中心建设,支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纳入“十五五”相关规划和美丽城市建设重点任务。督促纳入全国碳市场、湖北碳市场的在汉企业履约率保持100%。组织制订全市汽车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开展汽车行业碳数据管理试点。加强碳普惠体系建设,修订《武汉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发挥碳普惠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加强碳普惠专家委员会管理。做好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深入开展城市降温行动,发布“武汉指数”。(牵头单位:大气处)
(二)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指引性文件,细化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支撑优化新质生产力布局。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促进相关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落实污染物区域削减管控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源头防控作用。强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保障服务,出台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评服务措施,多措并举为企纾困解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牵头单位:审批处)持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强链、补链、延链。(牵头单位:科监处)持续推广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帮助企业用好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牵头单位:财务处)
(三)谋划实施重大环保项目。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项目谋划储备,谋划实施一批环境治理修复、碳市场能力提升、减污降碳协同、低碳产业聚集发展等项目。(牵头单位:综合处)积极申请中央和省级资金,稳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牵头单位:财务处)支持华中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等重大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审批处)深入推进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扩点增面,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政策措施、市场机制和监管制度。(牵头单位:水处)
七、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牵头单位:督察处)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开展常态化质量抽查,强化排污许可预警提醒,推动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动态管理,探索排污许可管理标杆地区建设。(牵头单位:审批处)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执法支队)。核定“十四五”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有序开展排污权储备和出让工作。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数据统计、分析、应用。(牵头单位:综合处)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流程,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建设。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牵头单位:法规处)
(二)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牵头单位:执法支队)制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公布施行《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牵头单位:法规处)以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为主线,进一步提升执法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B级以上创建任务,推动50%以上区级执法机构达到A级。(牵头单位:执法支队)
(三)推动生态环境数智化管理转型。持续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生态、温室气体、地下水、新污染物等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区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扩项。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推动优化“十五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牵头单位:科监处)加强卫星遥感、量子雷达、无人机(船)等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创新应用,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智慧站房建设要求。(牵头单位:监控中心)继续实施生态环境数字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打造“固体废物监管”“净土卫士”“碧水卫士”“环境安全”“固定污染源监管”等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宣教中心)
(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积极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作用,深入开展环保科技帮扶行动和咨询服务。与相关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有关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发布实施。(牵头单位:科监处)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研究,开展减污降碳、湖泊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牵头单位:科技中心)
(五)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汉实践,创新政务新媒体宣传方式,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讲好群众身边的环保故事。聚焦美丽武汉建设,策划创作一系列生态文化作品。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完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强区级志愿服务队伍。(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擦亮“武汉环保好邻居”品牌,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牵头单位:宣教中心)
八、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上级领导批示件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办公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加强整改成果运用。(牵头单位:人事处)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从严从实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落实,积极推动基层党组织联学联建,提升基层党务和纪检工作能力水平,形成一套支部工作法,培育一批党建品牌。加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重点对象纪律监督,坚决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特殊时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行动派、实干家撑腰鼓劲。(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局队站合一”体制机制实践,优化分局系统人力资源配置。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年”,坚持选育管用导向,拓宽脱产培训广度,加深在岗实训深度,提升评估问效精度,增强日常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执法练兵”“监测比武”“写作实训”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牵头单位:人事处)
九、高质量完成其他工作目标任务
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综治)、法治政府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反恐、禁毒、国家安全、统一战线、建议提案办理、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密码管理、预算管理、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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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谷造”新能源汽车家族再添一员。3月7日,神龙公司与湖北武汉经开区签署东风纳米新能源车型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东风纳米第二款全新纯电车型——东风纳米06将在神龙公司武汉工厂生产。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公司)是东风汽车与Stellantis集团的合资企业。东风纳米是东风汽车旗下国内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新发展理念,执行新发展格局,为推动生态环保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助推环保产业链发展与国家现代化同频共振,由湖北省环境科学学会和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武汉鸿威国博会展有限公司承办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武汉市青山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青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5420万元,服务期1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HBZL-CGZB-202502-015二、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7-2025-00042三、项目名称:青山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
日前,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名单公布,共13家。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武汉市洪山区环卫道路市场化清扫保洁(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hong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LC-2025-000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1-2025-002
2月25日,湖北武汉左岭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设施新建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示。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投标报价:46524.8639万元。该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模6.5万吨/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事故调节池+水解酸
2月20日,武汉控股公告,公司收到武汉市城投集团书面通知,武汉市城投集团正在筹划武汉控股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部分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武汉市政院”)100%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武汉市政院100%股权。公开资料显示,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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