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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就《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2017-07-04 09:35来源:环保部发布关键词: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危险废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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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为期1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深入了解专项行动开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任务,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专项行动开展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两年的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些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也给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环保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问:各检查组人员如何构成?

本次行动通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保护部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其中,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2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选派30名固体废物管理专家予以协助。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问:检查组现场检查哪些内容?

检查组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检查从事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一是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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