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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2017-07-21 16:1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排污许可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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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环保部发布关于征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文件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可行技术筛选原则及指南编制内容等要求,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

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文件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8月20日前反馈我部。相关附件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阅、下载。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磊王泽林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8,66556221

传真:(010)66556218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7日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推动和规范我国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保证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文件的科学和可操作性,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编制内容、技术评估原则和方法及格式体例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清华大学。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XX年XX月XX日批准。

本标准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导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等领域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编制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HJ565-2010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

延伸阅读:

政策全文丨环保部发布《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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