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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安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2017-08-09 14:5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生物质热电联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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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全年秸秆禁烧监管。各地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提前谋划秸秆禁烧工作,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通过组建应急队伍、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等方式,在禁烧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巡查,提高秸秆焚烧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发现、应对和处理秸秆焚烧行为。相邻地区建立秸秆焚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协调合作,实行联防联控,共同防范跨区域秸秆焚烧事故发生。同时,做好离田秸秆的巡查监管工作,做到离田秸秆集中收储、应收尽收、专人看护,不得随意堆放路边、河边、田边,确保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和对水体、土壤的环境污染。

三、管理要求

各地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健全政策机制、使用机制、拨款机制、资金监管机制等一揽子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明确政策机制

2017年,省级继续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全省各级财政对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中省财政对皖北三市九县及大别山片区县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补助30%,其他地区补助5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足额配套,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各地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将配套资金足额纳入本级年度预算。

规范使用方向

省以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要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作业,秸秆发电财政奖补,推广玉米免耕直播技术,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秸秆沼气技术推广及秸秆气化工程技术研发和试点推广,秸秆成型燃料生产和炉具推广,秸秆工业原料化及能源化利用,秸秆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一律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突出使用重点

各地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中,要不断提高秸秆产业化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优化资金的使用结构,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秸秆产业化园区建设,以及乡镇、村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导向作用。

加强资金监管

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7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当地秸秆禁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对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实行全流程控制,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参与,精心部署,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本项民生工程扎实有效推进。要围绕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二)实施统筹谋划,加大政策支持。各县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开展有方向、推动有依据、实施有成效、考核有量化。各县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全面负责本县项目技术咨询与服务,并结合项目实施,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利用,实现技术投入与产出并重,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要推进秸秆发电等重大项目实施,做好土地、城乡等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尽快落地。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继续执行省秸秆发电财政补贴政策,免除秸秆电厂土地使用税、免收秸秆运输车辆普通公路过路过桥费。要切实发挥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的引导作用,培育壮大秸秆收集产业,确保秸秆燃料的收集和储运畅通。

(三)完善考核机制,强化问责力度。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同时,省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省农委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各市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具体验收考核工作将根据民生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另行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验收考核办法。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重点突出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作首次纳入我省2017年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媒体宣传、入户宣传、标语宣传、明白纸宣传、流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技术宣传,积极争取农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组织农技骨干通过大户示范和田间课堂等渠道,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普及,引领推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建设,完成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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