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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征求意见稿)

2017-08-21 09: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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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环保厅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4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土壤环境管理处(信封请注明“《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传真号码:028-80589065

电子邮箱:565707198@qq.com

附件: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15日

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

(征求意见稿)

2017年8月

前言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事关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的战略部署,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布局和建设,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以防止危险废物危害、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为主要任务,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各级政府职责,是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的综合性指导规划,力争通过《规划》的实施,在2022年底前全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实现全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一、现状及形势

(一)产生现状

2016年,工业危险废物申报产废企业3664家,产生量为254.41万吨,涉及37类。按种类分,废酸、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铬废物、废矿物油、精馏残渣、表面处理废物、有机溶剂废物、含铜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农药废物是主要种类,约占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的95.81%。按区域分,攀枝花、德阳、成都、雅安、绵阳、凉山州等6市(州)是主要产废区域,约占全省产生量的96.96%。

社会源危险废物主要是机动车维修、各类实验室及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含汞荧光灯管、废感光材料以及废弃化学品、废弃农药和电子废物等,2016年全省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预计约71万吨,主要是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

2016年纳入危废申报登记的医疗机构有4264家,申报的医疗废物产生量约3.83万吨。

(二)处置及利用情况

四川省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主要采用企业自行处置利用和社会化集中处置利用相结合的方式,产废企业自建处置利用设施260家,持证综合处置利用设施27座。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企业自行处置利用率约85%,委托集中处置利用率约12%,贮存率约3%。

全省已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座,设计处置能力9.36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置能力2.40万吨/年,物化处置0.86万吨/年能力,填埋处置能力6.10万吨/年;综合利用设施24座,综合利用能力50.6万吨/年。

全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21家,设计处置能力5.37万吨/年,现有实际处置能力约3.9万吨/年。

(三)面临形势

1.危险废物产生量仍将持续增长

绿色发展成为重大发展理念,经济发展方式将加速转型,今后一段时期危险废物产生量将逐步趋于平缓。但由于我省工业结构偏重,短期内化工、医药、有色、石化等行业仍占较大比重,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多、数量大。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收集体系的不断健全,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需求将继续增长,到2022年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400万吨左右。今后一段时期,彭州石化产业园、遂宁电子产业园、南充市经济开发区、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资阳现代汽车产业园、攀西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将得到快速发展,逐步成为全省危险废物主要产生区域。

2.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集中处置设施缺乏,焚烧和安全填埋处置能力不足,社会源危险废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置。已建成的综合处置设施规模偏小,服务区域有限,低品位电镀污泥和部分无机类危险废物还缺乏经济可行、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设施。到2022年全省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需求预计达到60万吨/年。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滞后

全省共有各类医疗机构近8万家,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覆盖难度大,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纳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的甘孜州、阿坝州和内江市等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至今仍未建成,资阳市建成后未投入使用,德阳市、巴中市、南充市等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带病运行”,成都市等部分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已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未得到妥善处置。

4.长距离运输风险突出

川南、川东北、川西北区域均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川东北和川西北地区危险废物转移至成都或攀枝花处置,运输距离达到500至1000公里,增加转运过程中运输风险和企业处置成本。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主要布局于地级城市,部分处置设施服务半径过长。

5.危险废物收转运贮网络不健全

众多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点多面广、量小分散,存在管理不规范、转移不及时、处置费用高等问题,已成为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高风险点。机动车维修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非法收集现象突出,社会源危险废物大多没有进入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

受生活垃圾分类进展缓慢等因素影响,生活中各类含汞、镉、铅、镍等废电池、药品、含汞荧光灯、含汞温度计及血压计等生活源危险废物存在回收渠道不畅、暂存设施不全等问题。高校、科研单位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重视程度不够,收集网络体系严重滞后。乡镇及以下和偏远山区大量中小医疗机构未能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存在非法处置乱象。

延伸阅读:

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2017年8月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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