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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修复、效果评估文件技术要点

2017-09-06 15:0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场地场地环境土壤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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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样品保存及质控要求

1.测定农药、挥发性、半挥发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项目的土壤样品应低温(4℃)暗处冷藏。

2.地下水样品保存要求

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保存、样品运输和质量保证等参见《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附录A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附录2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在报告中列表体现。

3.土壤样品的保存要求

土壤样品收集器和样品的保存要求参见《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附录2土壤样品保存要求。

(五)样品(土壤)制备的质控要求

参见具体检测项目的方法标准以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样品分析检测

1.检测分析方法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GB)或环保行业标准(HJ)或规范;其他可参考标准的采用顺序如下:国内其他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其他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或规范。

2.承接监测业务的实验室应具有本场地大部分监测因子的CMA资质能力,如承接检测业务的实验室因无CMA资质能力或其他原因需要分包的检测项目,分包方必须选择具有分包检测项目CMA资质能力的实验室。

3.现场检测可采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重金属快速测定仪、生物毒性测试等现场快速筛选技术手段指导样品采集及监测点的布设;采用直接贯入设备现场连续测试地层和污染物垂直分布情况作为初步判断;采用土壤气体现场检测手段和地球物理手段初步判断场地污染物及分布,指导样品采集及监测点布设;采用便携式设备现场测定地下水水文、pH值、电导率、浊度和氧化还原电位等。

(七)数据修约与结果表示

1.数据修约规则按《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的要求进行。

2.监测结果的有效数字一般保留3位,除检测方法有明确的要求外。

3.表示结果精密度数据,一律取2位有效数字。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质量保证

(1)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各项指标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应通过CMA认证,否则相应指标无效。

(2)监测指标所使用的检测方法:有国家标准GB和环保行业标准HJ的必须优先采用;没有国家标准和环保行业标准的,可参考其他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或规范,但应说明其来源并分析其适用性。

(3)按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检测标准的要求,开展现场采样、样品保存和流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报告应列出具体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

(4)样品分析:按各检测方法的规定做好运输空白、实验室空白、现场密码平行样、实验室平行样、质控样、加标回收等质控措施。并形成质控统计表输入报告内容中。必要时,现场密码平行样送若干实验室(符合第1章监测单位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比对验证。

2.质量控制

空白样(运输和实验室)、平行样(现场密码和实验室)、质控样、加标回收等4类质控措施按10%左右进行,其中实验室平行样约5%,其他几类各占约1%。具体工作按现行有效的监测技术规范、检测方法相关要求执行,并满足以上质量控制的比例要求,将相关的记录体现在测试报告中。质控样分析结果不合格时,应查找原因,并将同批样品重新分析。

监测数据出现明显不合理情形时,应开展实验室间比对检测或重新采样监测。

(九)筛选值选取

筛选值选取原则:

1.优先采用《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中对应污染物的筛选值;

2.其它污染物参考国家和其它省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但应尽量选择土壤、气候、地理位置、生活方式等与本地接近区域的地方标准,并经适用性分析后选取;地方标准没有涉及到的污染物综合参考国外相关标准;国外相关标准未涉及到的污染物可参照依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计算出的风险控制值。

3.地下水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作为筛选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没有的指标可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等相关的标准;

4.如评价区域的背景值高于通过上述方式选取的筛选值,则优先考虑土壤背景值作为筛选值。

(十)场地初步调查结论

明确主要风险污染物及具体点位。

三、场地环境详细调查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评估是在场地初步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详实的场地环境信息并开展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详细调查监测的工作。同时开展场地土壤理化特征参数调查,获得满足健康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的参数。

(一)采样点的布设

1.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

详细调查阶段采样点的布置应根据初步采样所揭示的污染物垂直分布规律来确定,符合污染初步采样阶段的相关要求及《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的相关要求,采用系统布点法加密布设采样点,详细调查阶段用于确定污染范围的加密布点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10米×10米网格)。

分层采样原则上应符合《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的相关要求,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用于确定污染深度的采样点,分层采样应采取以下原则:3m以内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m,3-6m采样间隔为1m,6m以下采样间隔不大于2m。

2.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

对于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位,可结合环境调查结论间隔一定距离按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3-4个监测点位,若发现地下水超标,则需要进行加密布点调查。

(二)现场详细采样

现场检测与场地初步调查现场检测要求一致。

(三)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

与场地初步调查要求一致。

(四)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与场地初步调查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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