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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湖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2017-10-16 14:1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湖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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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造低碳产业体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构建符合节能低碳特征的产业体系。严格控制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升企业低碳竞争力。转变出口模式,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着力优化出口结构,鼓励和支持钢铁、水泥、通信、汽车、电力、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优势企业“走出去”。实施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积极打造绿色制造体系。以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石黄金山工业园等三个国家低碳示范园区,以及宜昌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襄阳谷城资源循环利用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切入点,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耦合。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力争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7%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负责)

(二)控制工业领域排放。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左右。鼓励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围绕钢铁、水泥、石灰、电石、硝酸、铝等重点行业,采用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改善、设备改进等措施,加快工业低碳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继续开展富氧燃烧示范工程,推进工业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试点示范,并做好环境风险评价。(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负责)

(三)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降低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广低排放高产水稻品种,改进耕作技术,控制稻田甲烷排放。推广生育期较长的中晚熟水稻品种,培育和选用高光效、耐高温、耐旱作、耐低温的农作物优良品种,提高种植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到2020年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全面实施“绿满荆楚”行动,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行动,大力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快推进山区绿化、平原绿化、通道绿化、城市绿化和乡村绿化。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增加森林碳汇。以鄂东南幕阜山低山丘陵区、鄂东北大别山及桐柏山地区、鄂西南武陵山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基地。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巩固天然林保护成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有效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严格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减少森林碳排放。开展碳汇计量监测,鼓励碳汇造林。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2%,森林蓄积量达到4.2亿立方米。加强农田保育,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开展湿地资源碳排放和碳吸收的相关研究,探索湿地资源碳排放计量与评估。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增强湿地储碳能力。(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四、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一)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在各地城乡建设规划修编中落实低碳理念和要求,武汉、长阳等低碳试点城市要编制实施低碳城市规划或方案。加强建筑工程关键环节监管,提高基础设施和建筑质量,防止大拆大建。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强化新建建筑节能,严格实施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50%。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温能在建筑中的应用。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指导绿色农房建设,打造绿色低碳村镇。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屋顶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推广绿色施工和住宅产业化建设模式。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率先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各低碳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发展绿色交通。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开展以长江、汉江为骨干的内河航道整治,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加快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发展,推动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物流。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励绿色出行,到2020年,大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发展节能低碳运输装备和机械设备,鼓励购置能效等级高的运输装备及配套设备,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进船舶标准化,推广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技术。推广新能源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公交、出租车等方面的应用。严格实施乘用车和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发挥武汉绿色交通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省绿色交通发展。(省交通运输厅、武汉铁路局、省质监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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