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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计量收费:广州正要“过河” 其他城市该“摸石头”

2017-10-31 14:43来源:今日话题作者:麦徒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垃圾计量收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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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垃圾计量收费标准安排的合理性、精准性问题。垃圾处理,非但会有垃圾回收处理成本,还有环境方面的负外部性代偿,所以很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家认为,“价格=边际生产成本(直接代价)+边际使用者成本(对社会造成的利益损失)+边际外部成本(给未来带来的社会利益损失)”的公式,也适用于垃圾计量收费定价。还有人将成本定价公式归纳为:总社会成本=收集成本+转运成本+填埋(焚烧、堆肥)成本,但其实还包括监督成本和宣传教育成本等。

但还得顾及收费标准与垃圾排放量的正负相关关系和民众承受度:有学者对日本城市调查就发现,价格提高1%时垃圾排放总量会降低0.082%;还有对荷兰的研究发现,垃圾排放量对费率(也就是计量收费标准)的弹性是0.10%至1.39%。但收费提高,也会增加垃圾非法倾倒量,这也意味着监督成本增大。因而,还得谨慎评估收费标准是多少时,政策效益(即节约下来的垃圾处理成本)≥监督成本。

其次是监督体系。既然“多排放多付费”,肯定会有人偷扔垃圾,如果监督跟不上,那垃圾计量收费难免造成遍地偷扔垃圾。为了防止,韩国就建立了一套严密的监督执行体系:政府方面设立了“官民共治”模式,建立了奖赏举报食物类垃圾非法投放制度,并在每个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站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在英国,垃圾分类和收费以立法来确立,不同颜色的垃圾桶(袋)摆在庭院或厨房里,打包好后送往所在社区或指定垃圾回收点,任何乱倒乱抛的行为都可能被闭路电视记录,伴之以警告、罚款乃至牢狱之灾。

还有垃圾源头分类配套设施和人力的配备,也得充足。无论是上门或定点接收垃圾,都得有足够的计量设备,并调动清洁工、物业、街道社区、基层管理部门的联动参与。这里面,垃圾收运者对市民使用专用垃圾袋的前端管理和环卫环节的分类运输,尤为关键。

垃圾计量收费不存在什么“南橘北枳”,在国内其他城市也具备可行性

垃圾计量收费,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在中国很多城市正遭遇“垃圾围城”之痛的情况下,又是种“刚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246个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超1.8亿吨,这致使不少城市被巨量垃圾存量围困。尽管很多人对这数字缺乏敏感,但这已很可怕。而未来,垃圾产生量较快增长的趋势仍将延续——近两年外卖行业的发达就大大增加了垃圾数目。通过计量收费推动垃圾减量,宜早不宜迟。

可能有些人会拿“国情论”“素质论”说事,认为垃圾计量收费在国内城市并不具有可行性。

评估可行性,有两个关键因素:首先,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对垃圾收费标准是否可承受;其次,其负面作用(主要体现在偷排偷扔垃圾上)是否可控。

学者张宏艳曾讨论过计量收费标准是否在居民可承受能力范围内。她参考垃圾处理产业适当利润率、环保部门年平均运营成本等,核算出2009年北京居民应缴纳的垃圾综合处理费用为30.6元/吨(6元基本费+24.6元从量费),最终得出的结论:计量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中占比较小(以北京市为例,平均占比为0.15%),也就是说,一个家庭若年入10万元,垃圾处理费负担一年大概是150元。并不是一个难以接受的数字。

图为张红艳分析的2009年生活垃圾费用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来自论文《城市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模式探讨》

而从很多国家、地区的经验看,实施后期,受垃圾排放总量减少、分类处理成本降低等因素影响,综合处理费用还有降低空间。以我国台北地区为例,2000年7月起收费是0.50元/公升,2001年7月降至0.45元/公升,2013年3月降至0.36元/公升。

而偷排垃圾,或者说“非法倾倒”,也是对垃圾按量收费最主要的质疑集中点。美国学者Reschovcky和Stone在对纽约州Tompkins市的3040个家庭展开调查时发现,尽管有51%的被调查居民说按量收费实施后垃圾乱扔增加了,但实际上并未发现显著非法倾倒的证据,“很多经验研究均表明,非法倾倒更多只是人们的担忧,而不是现实”。

在国内城市,非法倾倒是真实存在的明患,还是被放大的隐患?目前还不好说,但有两点很重要:一是控制好计量收费费率,二是利用社会合力做好监督。这也是评判其可行性的前提。

所以,垃圾计量收费在国内其他城市并非不可行。台北从试点到推行的很多经验,就可资借鉴。

台北在试点时,在方案实施前、中、后期,对试点以及邻近地区的垃圾产生量、资源回收量进行监测和统计,并记录和统计违规、没用指定垃圾袋的数量,以观察按袋计量对减量和分类的效果、居民是否会因逃避收费而将垃圾扔到邻近地区及居民的配合程度,据此制定应对策略。在执行过程中,当地派出大量义工在垃圾收集点站岗协助劝导,环保部门出动大批稽查人员严查弃置与未使用专用袋者,乱丢垃圾行为每次可罚1200元至6000元新台币,期间还推动环保大捕快稽查取缔计划,鼓励民众主动检举环境污染违规行为。

很多习惯在于制度涵养,没有哪个地方的民众的素质,能高到在垃圾减量和分类上自觉而为、无需引导。垃圾计量收费不存在什么“南橘北枳”,关键在于是否“肯为”“愿为”——能否明确垃圾生产者的应尽责任,做好了费率科学制定(包括阶梯收费),实现多方位监督,建立“垃圾源头分类指导、中间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系统。如果能,自然也可以推动民众形成事先分类、减少垃圾制造量的习惯,习惯成自然,一旦风气成型,反过来必然也会支撑垃圾计量收费制度良性运转。

在“垃圾围城”背景下,推动垃圾计量收费,提高人们垃圾减量和分类的意识,刻不容缓

结语:在“垃圾围城”的当下,垃圾计量收费即便要投入额外的实施监督成本,也很有必要去施行。“谁使用谁付费、多使用多付费”的公共事业收费原则,不能停留在阶梯水价、电价、气价这种相对简单的项目上,想办法在垃圾回收计量付费这种难题上进行贯彻,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如今广州正要“过河”,其他城市也当尽早“摸石头”,通过垃圾计量收费,做好对垃圾滥排、混放的“源头控制”,也涵养民众垃圾减排和分类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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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垃圾计量收费:广州正要“过河”,其他城市该“摸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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