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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28 09: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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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分类收处体系

1.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监管体系。2017年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出台《太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配套收集、运输设施,在小店区、迎泽区、唐槐园区、学府园区实现餐厨废弃物收运全覆盖,逐区稳步推进,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市食药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食品药品刑侦支队、综改示范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立大件垃圾专业收处体系。各区须建立一个以上加大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点,对大件垃圾进行拆拣、分类。及时收运,逐步达到规范处置、定期清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建立装修垃圾专业收运体系。对老旧居民区零散装修垃圾,由区环卫清运单位负责,纳入专业清运和公共服务范围,运往指定渣土场或再生利用点进行处置、利用,并向产生垃圾的单位适度收取清运费用,以增强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观和自觉性。对新开发小区和门店装修垃圾,仍按现办法,由物业公司与产生单位负责,委托渣土运输单位进行处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建立有害垃圾专业收运处理体系。对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有毒、有害垃圾,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专业化手机、运输、无害化处置,环保部门负责监管实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可回收物专项收集运输。在现有再生资源分类收购、转运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废品回收体系建设,实施“两网融合”“两网对接”。对已经完成分类投放的各类“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收集清运处置利用体系,真正达到专业化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不得出现分类垃圾混装的情况。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规范废旧衣物、书报的回收。鼓励社会力量设置各类专项回收箱,对废旧衣物、废旧书报等各类低值废旧物资进行专项回收,多途径开展专业化收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推广智能化分类回收。在封闭小区、商业场所、居民楼院、车站、机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单位,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回收箱,学习其他城市垃圾分类经验做法,设垃圾分类专用收集点,统一设施、统一标识,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城乡规划局。

(六)开展减量化工作

1.开展有机垃圾中转减量试点。各区结合中转建设,建立有机垃圾压缩减量试点项目,逐步把各类市场中废弃菜叶、水果等有机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实现就地资源化处置和运输减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市容环卫局。

2.开展园林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在公园、游园、主干道配套建设园林垃圾处理设施,采用粉碎方式进行自然生物处理,用做园林维护施肥,实现落叶归根、就地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试点。鼓励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和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单位,建设中小型厨余垃圾处理机;在垃圾转运站建设厨余垃圾收运设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积极推进示范单位建设。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选择一批分类工作推进较好的党政机关、驻地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车站、机场、宾馆、饭店、超市、公共场所,打造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容环卫局。

(七)落实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积极加大垃圾分类投入力度,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项目。鼓励和培育实力强、信誉好、专业化的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宣传引导

1.将垃圾分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评优和物业等级评定范围。不断创新管理,建立单位、社区自我管理工作机制,倡导鼓励所有文明单位和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区域,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评优和物业管理等级测评。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立垃圾分类劝导员制度。由各社区、街办聘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定期在社区、街办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培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市各类媒体、学校、机关、企业等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在各新媒体普通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实施垃圾分类进校园,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强化考核监督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评、奖惩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考核纳入市对县(市、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市容环卫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街办、乡镇负责人参加,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大政协有效监督,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部门联动,强化监督。市将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考核评估,并建立信息报送、会议调度、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垃圾产生单位是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主体,各县(市、区)政府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共识、齐抓共管、统筹协调、定期督查,及时解决问题,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各部门在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的同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从设施配置、作业规范、队伍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工作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耿彦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立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 鹓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张 璐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常 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爱琴 副市长

张齐山 副市长

车建华 副市长

马润生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向阳 副市长

成 员:薛维柱 市政府秘书长

常跃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

雷学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考核办负责人

詹玉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阴海锁 市发改委主任

薛新福 市经信委主任

梁宏宇 市教育局局长

李亚江 市民政局局长

王国柱 市财政局局长

窦力奋 市环保局局长

张 利 市城乡管委主任

薛建明 市商务局局长

崔 燕 市工商局局长

魏元平 市食药监管局局长

邵社教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东立 市房产局局长

赵学军 市园林局局长

侯森市 市容环卫局局长

仇跃勇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环卫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齐山副市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薛维柱、市市容环卫局局长侯森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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