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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2018-04-11 08: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防治苏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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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质谱质控要求

质谱调谐,更换色谱柱、改变分析条件、更换灯丝、清洗离子源后要重新进行质谱调谐;内标响应距标定时下降了20%时需重新进行标定并进行调谐;

每日开展外标样的定量结果检查,定量结果中30%以上目标物相对误差大于20.0%时需对仪器进行标定;

每周开展VOCs空白检查,每个目标化合物空白响应应小于0.2ppbv,所有目标化合物空白总响应应小于2ppbv;

每月开展高浓度残留检查,通20ppbv标准物质,立即采集零气,采集1个循环的零气后,要求每个目标化合物响应<0.4ppbv;

每月开展流量检查,采样流量(或体积)与设定值误差超过±10.0%时,要检查气路,对流量(体积)进行校正;

每月应开展多点线性检查,最小二乘法制备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应≥0.990;用相对响应因子进行校准的,相对响应因子的RS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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