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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关于印发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附全文)

2018-04-23 13: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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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部署阶段(2018年4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分类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摸清分类覆盖面底数,确定试点单位,落实资金投入;制定分类指导手册,启动分类宣传、教育与培训,动员市民人人参与垃圾分类。

(二)分类推进阶段(2018年5—10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分类督(劝)导员到位上岗,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试点单位分类容器等设施配备到位;落实新增分类运输车辆,科学开设分类运输专线,加快终端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立法调研。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12月)。总结经验,对试点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估垃圾分类科学性、适用性,完善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研究出台《眉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化目标,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任务和分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推进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物资采购、宣传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所需经费。其他相关单位和组织应积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详见附件2)。

(三)强化考核评价。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专项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顺利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形、报纸有文”,提高全民知晓率和分类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验中心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劝)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强化市场运作。创新垃圾分类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待垃圾处理系统完善和垃圾分类试点成熟后,采用PPP等模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形成垃圾分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运行机制。

附件:1.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处理工作责任分解

3.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名单

4.眉山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明细表

附件1

眉山主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永康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邢光华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王正祥市公安局副局长、东坡区政府副区长、

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建国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郭建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光华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张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建清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曾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文清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斌市统计局副局长

杜强伦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涂勇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乐勤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岳志云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甚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白刚市法制办副主任

董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魏爱武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宋萍团市委副书记

曹煦市妇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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