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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行动计划

2018-06-07 08:1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节能环保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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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及装备产业化工程

城市矿产(再生资源)领域,推进报废汽车、废旧电子电器、废杂金属、橡胶、塑料资源化利用和装备技术研发推广,进一步推进兰州市、武威市、肃州区和敦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实施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程。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推进共伴生矿产、尾矿、煤矸石、冶炼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装备技术产研发推广,开展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综合应用示范,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实施全域无垃圾行动。

再制造领域,推进再制造高效无损拆解、损伤检测、体积修复等研装备技术研发推广,强化适应再制造产业发展所需的旧件收集能力,培育再制造服务业,开展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

以上重点任务中,以下3项建设为全省标志性工程:

1.全省全域无垃圾;

2.兰州“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3.兰州新区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三、工作路径

立足全省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强化科技创新,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分类引导,促进协同发展、夯实工程支撑,实现全省节能环保产业产品由以低端为主向中高端转变,企业经营由以单一产品为主向重点领域一体化综合经营转变,园区发展由企业简单聚集向集群创新、转型跨越转变,产业结构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节能和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

(一)科技创新驱动,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发挥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地作用,借助区块链等新技术,加速互联网与节能环保产业实体经济融合。支持鼓励企业在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技术装备研发。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更新一批”的原则,动态更新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名录。组建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专家委员会、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协会和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联盟,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制定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扶持办法和风险补偿等政策配套体系,探索建立支持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机制。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

(二)协同发展推进,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协同发展。节能产业方面,在兰州、天水布局高效锅炉、换热及冷却技术装备、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电气装备和再制造产业。环保产业方面,在兰州布局烟气综合处理一体化、高压静电除尘器、扬尘治理等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在兰州、酒泉、武威等地布局再生资源分类回收体系与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与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在定西、陇南、张掖等地布局农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以兰州为试点,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工信委、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

(三)产业集聚带动,提升产业供给效率。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带动战略,在节能换热设备制造、节能电气装备制造、烟气脱硫设备制造、节水灌溉器材等领域,分阶段、分步骤动态扶持和重点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规模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骨干企业,突出链式引进和培育,吸引省内外的节能环保企业入园,配套建设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要素资源向优势行业、区域集聚,逐步形成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区域特色明显、产业链条完整的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四)分类施策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和市场需求,针对性采取支持政策。支持在国内市场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装备生产企业做强做大,拓展全国甚至国际市场。对于优势不明显、竞争力不强的节能环保产业,针对性进行科技研发及创新成果应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带动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产业发展新动能。对于没有产业基础、市场需求较大的节能环保行业,高起点引进一批具有先进技术、竞争优势明显的节能环保企业集团来甘肃省投资建厂,提升重大装备供给能力。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建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展。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支持节能环保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促进银企对接合作。新增国有资本向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倾斜,鼓励非公企业、社会资本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全省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完善有偿使用政策体系。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装备和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市州政府

(六)需求牵引拉动,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按照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相结合,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形成对节能环保产业最直接、最有效的需求拉动和工程带动。发挥节能减排任务倒逼作用,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消费、拉动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形成对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牵引。充分发挥重点工程带动作用,重点实施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改造等节能改造工程,加快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业废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等水土大气和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示范工程、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收运及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强化统计核算,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产业现状调查和定期统计,强化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完善项目申报、筛选与管理机制。建立发展改革、环保、工信、科技、财政、建设、水利等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依据职能和分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牵头部门要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协调解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做强做大。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

(二)强化人才培育。依托甘肃省领军人才工程、甘肃省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行动计划,加大节能环保领域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力度,建立协同创新团队。强化校企联合等新的办学模式,鼓励省内高校开设节能环保产业相关专业,开展职业教育,促进产教紧密结合,使人才的规模和结构适应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需要。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党校

(三)加强宣传交流。建设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信息网,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云计算”搭建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等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节能环保产业重大信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组建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通过举办展览会、产业研讨会等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宣传推介力度。广泛开展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普及节能环保知识。扩大对境外特别是中亚、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节能环保产品出口。

牵头单位:各市州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四)严格执行考核问责。严格落实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加大省级环保督查力度,坚持“督企”和“督政”相结合,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巡视检查、环保督查等紧密联系,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节能减排考核结果问责力度,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倒逼机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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