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流域治理评论正文

全国地级市首个《河湖长制规定》呼之欲出

2018-06-15 09:39来源:河长论坛关键词:河长制湖长制安徽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6月11日,安徽黄山市长孔晓宏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草案)》,黄山市有望成为全国首个对河湖长制专项立法的地级市。

在推进和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实践中,黄山市形成了“市、区县、乡镇、村”的四级河湖长体系,目前共有各级河湖长2235名,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治水体系和长效机制已深入人心。即将出台的《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是对我市治水实践的经验总结,标志着黄山市河湖长制进入了依法履职的新阶段。

五个规范

《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草案)》结合黄山实践,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制机制,突出了“五个规范”。

一是规范河湖长设置和职责

在中央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基础上,明确我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并对不同级别河湖长的职责作了分类规定,基层河湖长侧重于对责任水域开展日常巡查并报告发现的问题,县级以上河湖长侧重于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二是规范河湖长制工作机构职责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对河湖长制工作机构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是:实施河湖长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制定实施河湖长制的具体管理规定;受理河湖长关于水域问题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报告;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和解决河湖长报告的水域问题、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具体承担对有关部门、下级政府以及河湖长履职的监督和考核等。

三是规范河湖长履职与部门执法的联动机制

在黄山市河湖长制工作实践中,存在河湖长与主管部门之间、不同主管部门之间治水职责划分不甚清晰,河湖长巡查发现问题报告途径不够健全,河湖长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缺乏刚性手段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规定》(草案)着力规范了河湖长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机制、对主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的推动机制,同时赋予河湖长对主管部门进行约谈、考核等职权,明确了主管部门未按河湖长要求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以保障河湖长履职,促进治水实效。

四是规范河湖长履职与公众参与的联动机制

河湖长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公众对治水以及河湖长工作的参与和监督,《规定》(草案)明确要建立健全河湖长公开、公众投诉举报登记、约谈等一系列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积极发挥社会共建共享和监督作用。

五是规范河湖长的考核和问责

对不同级别河湖长规定不同的考核内容,乡、村级河湖长以巡查工作情况为主,市、县级河湖长以其责成主管部门处理、解决问题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情况为主。加大对河湖长的表彰、奖励力度,将河湖长履职情况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村级河湖长还可以给予奖励。同时对未按规定进行巡查、未及时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处理发现的问题等行为给予相应法律责任。

原标题:【重磅】全国地级市首个《河湖长制规定》呼之欲出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