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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及验收标准 河北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新建(含搬迁)项目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2018-08-09 10:22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超低排放有色烟羽治理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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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

一、超低排放改造标准

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35mg/Nm3、50mg/Nm3,其他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钢渣处理废气除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50mg/Nm3、150mg/Nm3进行改造.铁矿采选、铸造企业烧结和高炉工序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执行.在评估周

期内,至少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认定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标准

钢铁烧结机(含球团焙烧)烟气采取降温冷凝的,夏季(4月-10月)参照烟温降低8%以上,含湿量降低15%以上;冬季(11月-次年3月)参照烟温降低15%以上,含湿量降低30%以上.注:排放烟气烟温降幅=[(改造装置入口温度-出口温度)/入口温度]×100%排放烟气含湿量降幅=[(改造装置入口含湿度-出口含湿量)/入口含湿量]×100%采取其他治理措施的,各市环境保护部门确定验收标准.

三、料场扬尘防治标准

(一)铁精矿等原料储存场,煤、焦粉等燃料储存场,石灰(石)等辅料储存场,采用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雾炮喷淋(白灰除外)、清扫等抑尘措施.

(二)料场路面硬化无破损,出口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

四、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1、厂内铁精矿、烧结矿、块矿等大宗物料及煤、焦粉等燃料采用封闭通廊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封闭式输送装置.

2、需用车辆运输的石灰等粉料采取吸排罐车等密闭输送方式;需用车辆运输的焦粉、煤粉等粉料,采取密闭措施;返矿、返焦采取密闭皮带输送装置.

3、禁止汽车、装载机露天装卸及倒运物料,汽车、火车卸料点设置集气罩、皮带输送机卸料点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4、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采用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运输除尘灰,除尘灰不落地.

5、炼钢车间设置屋顶罩,不应有可见烟尘外逸.铸铁机浇注工位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高炉干渣堆积处设置抑尘措施.各工序其他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有效除尘设施.烧结、球团竖炉、炼钢、轧钢等主要生产车间以及高炉出铁场、钢渣处理设施应密闭,对焦炉炉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封闭.

6、企业主要生产物料和产品通过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

五、清洁生产标准

烧结(球团)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0.16kg/t、0.4kg/t、0.5kg/t;高炉炼铁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0.1kg/t、0.02kg/t、0.2kg/t;炼钢工序颗粒物不高于0.06kg/t;热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0.02kg/t、0.04kg/t、0.13kg/t;冷轧工序颗粒物、氯化氢、氮氧化物分别不高于0.043kg/t、0.0017kg/t、0.079kg/t.

六、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

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安装或改造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增设DCS系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及氧含量、流速等参数进行监测,中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时传输数据,满足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厂区建有监控汽车运输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至少安装一套PM10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料场出入口、烧结环冷区域、高炉矿槽区域、炼钢区域等易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采取烟温控制的,在“控白”装置前、后安装烟气温度和湿度自动检测系统,在线监控排放烟气温度和含湿量.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性的监测位点,并予以固定.

七、其他

1.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米.

2.二噁英类、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他大气污染物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要求.

3.按照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置明显标识,注明排污口编号、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

4.实施高炉冲渣乏汽“消白”项目,减少蒸汽排放,有效回收热能.

5.各钢铁企业在厂区门口或明显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主动分开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

河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参照标准

一、超低排放改造标准.

焦炉烟囱烟气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10mg/Nm3、30mg/Nm3、100mg/Nm3(7米以下焦炉NOx外排浓度参照不高于130mg/Nm3);精煤破碎、焦炭破碎、筛分及转运、焦炉装煤、推焦、硫铵结晶干燥、干熄焦和燃用焦炉煤气的粗苯管式炉、氨分解炉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参照不高于10mg/Nm3.其他污染物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特别排放限值.生态环境部有更严要求按其规定执行.在评估周期内,至少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认定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要求.

采取烟温控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焦炉烟气中的可凝结颗粒物排放.鼓励采取降温冷凝方法消除石膏雨和有色烟羽.

三、料场扬尘防治标准

煤场采用全封闭煤场或大型筒仓,并配备移动式或固定式喷水抑尘装置;煤场路面硬化.原料场出口配备车轮清洗、车身清洁或其他控制措施.

四、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

(一)运输系统

炼焦煤、焦炭等大宗物料采取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密闭输送装置.破、粉碎机进、出料口处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除尘装置设置密闭灰仓并及时卸灰,采用真空罐车或气力输送等方式运输,实现煤尘和焦尘不落地.企业主要生产物料和产品通过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

(二)装煤出焦

焦炉炉盖采用密封结构,装煤后用泥浆密封;装煤过程采用良好密闭的导烟设施或除尘系统.干熄炉顶的装入装置、预存室事故放散口、预存室压力自动调节放散口和干熄炉底的排出装置、运焦带式输送机受料点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筛焦楼、贮焦槽及转运站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焦炉装煤、出焦除尘系统采用除尘地面站.

(三)焦炉炉体

上升管盖、桥管与阀体承插采用水封装置;上升管根部采用铸铁底座,耐火石棉绳填塞,泥浆封闭;焦炉炉门采用弹簧炉门、厚炉门板、大保护板.正常炭化期间,大、小炉门应密封、不冒烟.常规焦炉、热回收焦炉设置炉头烟捕集系统.

(四)化产

化工物料罐、槽的排放气体应收集至煤气系统回收,或净化设施.建立泄露与检测修复(LDAR)制度,加强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

五、清洁生产标准

新建焦化项目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BaP排放量分别不高于0.017kg/t、0.071kg/t、0.265kg/t、0.027g/t.现有焦化项目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BaP排放量分别不高于0.028kg/t、0.089kg/t、0.307kg/t、0.09g/t.

六、其他

(一)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在环保设施入口和总排口安装或改造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及氧含量、流速等参数进行监测,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时传输数据,满足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厂区建设监控汽车运输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至少安装一套PM10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料场出入口、焦炉炉体等易产尘点,安装视频监控.石膏雨和有色烟羽装置前、后安装烟气温度和湿度自动检测系统,在线监控排放烟气温度和含湿量.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性的监测位点,并予以固定.

(二)按照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置明显标识,注明排污口编号、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

(三)焦化企业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河北省燃煤电厂深度减排验收参照标准

一、燃煤电厂锅炉深度减排验收标准.

电厂燃煤锅炉(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参照不高于5mg/Nm3、25mg/Nm3、30mg/Nm3(W型火焰炉膛燃煤发电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Nm3).在评估周期内,至少95%以上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认定为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要求

(一)燃煤电厂应采取相技术降低烟气排放温度和含湿量,通过收集烟气中过饱和水蒸汽中水分,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可凝结颗粒物的排放.

(二)燃煤电厂锅炉烟气采取烟温控制及其他有效措施,基本消除石膏雨和有色烟羽现象.烟温控制采取降温冷凝方法的,正常工况下,夏季(4-10月)冷凝后烟温达到48℃以下,烟气含湿量11.0%以下;冬季(11月-次年3月)冷凝后烟温达45℃以下,烟气含湿量9.5%以下.采取其他方法的,由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验收标准.

(三)鼓励燃煤发电企业利用回收余热或其他方式对烟气再加热,以提高排烟温度,抬升排烟高度,尽量减少石膏雨和有色烟羽.

三、料场等无组织排放扬尘防治标准

燃煤电厂路面硬化.料场出口配备车轮清洗、车身清洁或其他控制措施.煤粉储存入棚或入仓,棚内设有喷淋装置和防雨天窗,在物料装卸时洒水降尘;其他原辅料入棚,禁止露天堆放;炉渣、粉煤灰分别建有专门的炉渣仓、粉煤灰库存储.企业主要生产物料和产品通过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运输.

四、其他

(一)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安装或改造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及氧含量、流速等参数进行监测,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时传输数据,满足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厂区建设监控汽车运输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至少安装一套PM10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采取烟温控制的燃煤电厂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装置后安装烟气温度和湿度自动检测系统,在线监控排放烟气温度和含湿量.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性的监测位点,并予以固定.

(二)按照要求规范化排污口,设置明显标识,注明排污口编号、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等相关信息.

(三)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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