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局:
当前,面对复杂变化的外部环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环评审批服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但近期发现,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审批速度,降低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放松环评审批标准,或以改造、投资拉动为名接收落后产能和工艺转移,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引进又有所抬头。为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现就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服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量和效率。落实“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大力推进数据互通共享,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减至30个工作日。
(二)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开设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针对审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依法加快环评审批,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
(三)加强环评政策法规宣贯和咨询服务。对环评政策法规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培训,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配套实施文件,执行环评导则、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解读与环评相关的重要环保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政策、执行政策,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二、坚持原则,切实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
(一)统一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尺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和重大变动界定要求,杜绝越权审批。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不得擅自更改和降低环评文件类别。
(二)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严守审批原则,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五个不批”和“三挂钩”、国家和省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等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见附件。
(三)严格落实环评违法项目的责任追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要求,各级审批部门对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未按处罚要求整改到位的环评违法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三、强化监管,严查失职失责行为
(一)严格环评违法行为查处。依法查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未落实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使用中环境保护“三同时”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环评违法问题突出的地区,我厅将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严格环评从业人员管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对技术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考核,对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公开发布处理结果。建立环评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记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差、扰乱环评市场秩序等不良信用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环评审批责任追究。各级审批部门应通过联网报送系统及时报送审批数据。我厅负责全省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将开展报送数据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比对,抽查环评审批质量及依法依规审批情况。将依法依规审批作为指标纳入各地生态环境考核体系。对违法违规审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整改、上收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情节严重的,实施区域限批;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附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二、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令第46号)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 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四、(1)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2)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3)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五、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
六、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在重点地区执行《江苏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燃煤电厂2019年底前全部实行超低排放。
——《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
七、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号)
八、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
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
——《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
九、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
十、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91号)
十一、(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7)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9)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第89号)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云南昆明环境局发布关于拟审批《2万吨/年钛酸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项目名称:2万吨/年钛酸锂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富民县罗免镇高仓村委会大凹村建设单位:云南港烽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着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
3月4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同一市辖区或县(市、区)编制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予以“打捆”环评审批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进生态修复开展专项整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纠治靠矿吃矿湖北省大冶市纪委监委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有力保障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图为近日,该市纪委监委干部前往还地桥镇秀山村,查找矿山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柯国摄“作
2月2日,河南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光伏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目前我国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光伏发电技术取得较大突破,发电成本下降,光伏发电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大,带动光伏玻璃的需求增长。在此形势下,玻璃企业也积极筹
1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组赴中卫市沙坡头区开展宁夏甘塘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宁夏湖南特高压直流送端750千伏配套建设工程环评审批现场踏勘工作。这是继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妙岭75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审批完成之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的第二批“宁电入湘”相关配套建设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月24日,贵州500千伏黔东电厂灵活接入贵州电网工程环评审批意见公示。建设项目名称:500千伏黔东电厂灵活接入贵州电网工程项目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铜仁市玉屏县建设单位: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新建黔东电厂~铜仁变500kV线路工程、铜
1月12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国家电投贵州金元茶园电厂二期“等容量替代”(1×660MW)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详情如下: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国家电投贵州金元茶园电厂二期“等容量替代”(1×660MW)煤
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甘肃积石山县6.2级地震青海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环评审批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南》的通知,原文如下: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积石山县6.2级地震青海灾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环评审批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南》的通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为全力做好甘肃积石山县6.2级地
12月26日,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主厂区占地22hm2,配套应急处理处置场占地43hm2,劳动定员350人,机组年运行时间4500h。工程拟建设2×660MW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钦州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加强区域环境准入引导,推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钦州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着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项目由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总投资3.63亿元,本项目日焚烧生活垃圾500吨,年焚烧能力16.65万吨。本项目配置1台日处理垃圾500吨的炉排焚烧炉+配置1×10MW抽凝式汽轮机+1×10MW发电机的
近日,辽宁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台安县八角台街道李坊村,现生活垃圾填埋场内西侧。新建填埋区一座,固化飞灰设计规模3600t/a,固化飞灰密度按1.35t/m3进行考虑,设计库容7.53万m3,服务年限28年,渗滤液调节池一座,有效容积1500m3。台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页岩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文件规定了页岩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页岩气开发企业和页岩气开发废水集中处理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页岩气开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霍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
为指导规划编制机关规范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地方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铅、锌工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3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处罚、被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西充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以征求公众意见。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西充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地址:西充县晋城街道办鹿岩山村六组(原程真宫村八组)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
近日,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水资源集中处置供应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低盐污水3.5万立方米,高盐污水3.0万立方米及日产高品质再生水9万立方米,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其次考虑绿化、道路清扫及景观湿地环境用水。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水资源集中处置供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规定了《指南》适用范围,即经批准设立的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的
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3#及高效3#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报价45986422元。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吉林生物能源(榆树)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该公司原3台75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NOx、颗粒物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需要在已有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达到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标准。
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焦化区域5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组包招标招标公告,该项目共包含炼铁总厂备煤系统增设抑尘设施、炼铁总厂储一和储二作业区煤槽落料点增设除尘器、炼铁总厂103转运站等除尘器改造项目、炼铁总厂干熄焦烟尘捕集方式改造、炼铁总厂焦炉焦侧炉头烟除尘改造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国投罗钾公司动力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候选人公示,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1708万元。该项目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完成1-2号机组(2×160t/h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烟气脱硝装置(SCR反应区)改造及1号脱硫除尘岛(含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今年1月份,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标志着全国范围的水泥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全面启动。排放标准方面,该《意见》要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5mg/m、50mg/m。相较于现行国标GB4915—2013中的30
酒钢公共交易平台发布酒钢集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37021万元。该项目招标内容包含3座转炉一次除尘系统改造设计,新建转炉二次除尘系统,改造原转炉二次除尘系统为三次除尘,改造1#混铁炉除尘设施,改造原LF除尘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内蒙古景祥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超低排放工程招标公告,项目共两标段,预算3220.9237万元。主要针对公司3台58MW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其中脱硝改造包括新建三套锅炉的SNCR+SCR脱硝设施设备(#1、#2锅炉共用一套SCR装置);每台锅炉安装一套除尘改造包括更换两套布袋除尘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沈阳绿环澄源热力有限公司辽中2#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为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百家利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10.6万元。招标内容包含对现有除尘器进行维修不提标;对现有脱硫塔进行提标改造;
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巴州钢铁球团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建设规模3968.44万元,计划为巴州钢铁年产102.06万t/a高炉,配套球团生产产线的烟气脱硫脱硝治理,包含新建脱硫塔、湿电除尘系统,新建脱硫岛等。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巴州钢铁球团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
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发布广钢焦化厂煤焦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1242.92万元。广钢焦化厂拟对运煤皮带、运焦皮带各个落料点和配重口的封闭罩进行改造及封闭距离延长;12个筒仓24个落料点进行封闭;8个缓冲焦
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超低排放化产作业区VOCs提标改造项目煤气净化、焦油深加工VOCs尾气治理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上海梅山工业民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报价约3398万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