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省、市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三五”规划》及《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节能方面
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中央空调系统节能、锅炉系统节能、照明系统节能、智能化控制节能、生产工艺节能、炉具节气、节约和替代石油、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产业化项目。
支持电机能效提升项目。对已获得市级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的项目配套补贴,主要包括新购置或更换高效电机和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二)节水方面
主要包括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产业化项目,雨水、中水收集和利用项目,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节水器具和设备推广应用。
(三)循环经济方面
主要包括循环化改造项目、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低碳示范园区、区域冷热电联产项目、“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项目。
(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主要包括电子废弃物、塑料废弃物、包装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建筑和道路废物、林业剩余物、废旧轮胎、废旧服装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再制造产业化项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制沼气项目,其他典型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五)污染防治方面
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工业废水、废气治理项目,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环保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六)支持绿色制造项目
对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广东省、深圳市公布的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名单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指导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的服务机构给予奖励。主要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试点创建及相关评价工作、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七)支持绿色建筑及近零碳排放建筑项目。
(八)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节能
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效对标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碳核查、水平衡、电平衡等项目。
(九)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专业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循环经济与节能低碳类研究机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为辖区内各行业提供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碳核查等技术服务。
(十)支持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平台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十一)区政府批准的其他与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项目和活动。
第二章 扶持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 扶持对象
(一)扶持对象原则上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坪山区,且属于坪山区鼓励类或允许类产业的法人企业,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在深圳注册的服务于坪山区的“全国连锁百强”企业的分店、连锁酒店的分店、物业管理公司、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类研究机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可不受注册地、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第四条 扶持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具备较好的基础和发展条件。
(二)申报项目必须已实施完成,从项目实施完成验收之日起至提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之日止不超过3年时间。
(三)申报工业企业的单位产值能耗符合坪山区各行业单位产值的指标要求(标准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企业或个人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并获得资助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扶持方式和标准
第五条 专项资金采取资助和奖励的扶持方式。
第六条 资助类标准
(一)对节能技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满足节能率≥5%且节能量≥50吨标准煤(需提供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报告),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均不超过500万元。
(二)对节水率≥5%的节水技改项目(需提供第三方节水量审核报告),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对污染防治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对辖区企业委托国家、省、市认定的专业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碳核查、电平衡与水平衡等,按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通过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予以1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六)对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平台建设费用支持。对能源管理中心平台、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项目,按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七)对辖区内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新能源、节能减排或循环经济资助的项目,原则上按1:1配套资助,单项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国家、省、市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奖励类标准
(一)电机能效提升项目按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金额的100%给予配套补贴。
(二)由政府部门组织评定并取得相应称号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低碳示范园区,按评定级别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20万元奖励。
(三)对已通过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的绿色
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示范项目,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立项批复的项目,按国家补助资金的10%给予配套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奖励金额和奖励范围,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方法》的标准执行,且不得与《深圳市坪山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方法》中的奖励重复享受;对获得省级近零碳排放建筑项目,给予20万元奖励。
(五)对辖区各行业提供绿色制造体系、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效对标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碳核查、电平衡与水平衡等技术服务的研究机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按每个项目合同标的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万元,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第四章 项目申请及程序
第八条 申报材料
(一)坪山区循环经济与节能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等相关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三)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项目需提供项目实施报告,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概况、技术方案(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方案、循环化改造方案、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污染防治方案)、效益评估、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四)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节能量/节水量审核报告(限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
(五)电机能效提升项目需要提供《坪山区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市发改委、财政委下达的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资助计划通知文件及深圳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报平台的申请表二(加盖公章)。
(六)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示范项目需提供经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公示文件;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需要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文件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和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资金拨付等文件;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服务机构需提供资质文件、服务合同、发票、过程文件等资料。
(七)绿色建筑项目的申请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方法》的标准执行。
(八)企业单位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效对标及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碳核查、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平台等项目需要提供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资质文件、服务合同、发票、审核(审计)报告、过程文件、认证证书等资料。
(九)行业组织费用奖励需要提供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资质文件、合同、发票、审核(审计)报告、评审意见、培训教材、宣传材料等资料。
(十)计入项目实际投资额支出的会计凭证、原始单据、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专项资金的受理与审核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出台申报指南予以规定。
第十一条 名词解释
本细则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本细则所称节能减排,是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生产到消费环节,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有效、合理地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
本细则所指的节能量是指节能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申报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和评估、审核认定的项目实际年节能量,节能量按等价值计算,以标准煤为单位。
本细则所指的节能减排项目实际投资额指构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机器设备、专用仪器、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投资,不包括土建和流动资产投资。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中关于绿色建筑的扶持标准和认定
按照《深圳市坪山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方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9年2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坪山区各行业的单位产值能耗指标
附件2:坪山区循环经济与节能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3:坪山区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请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国内首批、天津首个大型节能减排余热利用示范工程——陈塘热电集中供热低碳提升项目,近日全面启动。该绿色低碳项目由天津能源集团所属城安热电、陈塘热电两家公司共同开展,在行业和区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2023年,城安热电公司和陈塘热电公司协同谋划、通力配合,组建专业项
2024年4月18日至20日,第25届中国环博会(IEexpoChina2024)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圆满落下帷幕。汉斯琥珀再一次踏上环博会的征途,展示了我们HUBER对于环保产业的深厚情感与坚定决心。01展会风采在环博会上,汉斯琥珀与众多业内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我们分享了在环保领域的最新技术、产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署,按照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4月19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健主持召开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会议,协调推进近期工作。会议指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旁路烟道挡板门后温度降低5-8℃,暖风器出口前后温差提高3-5℃,技改达标了!”近日,随着陕煤电力运城公司2号机组C级检修后顺利并网,该公司设备部锅炉专业点检长马学杰拿到了他和班组成员心心念念的技改“成绩单”。作为国内最早一批完成灵活性改造的火电机组,通过深度调峰增强盈利能力,是陕煤电
4月16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经信发〔2024〕20号),其中提到,对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节能量给予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奖励,且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的项目总投资的25%。同时,对符合要求的其他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公布。一、总体情况2024年一季度,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08g/kWh,同比升高0
4月15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明确了I级、Ⅱ级、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在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工业减排措施中提到,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降低煤电外输量;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
根据《厦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和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碳普惠工作,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厦门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月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9日。厦门市碳普惠
浦东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浦东新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安排推动新区碳达峰政策体系文件落实落细等34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详情如下:浦东新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重点工作安排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贯彻
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其中包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等16项重点工作。详情如下:上海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2024
3月28日,海南省发改委印发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主要对酒店宾馆等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节能标准制度、淘汰落后制度、能源管理岗位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等落实情况开展监察。原文如下: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发改环资〔2024〕314号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共15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机构,公示如下: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序号评价机构名称1贵州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2贵州黔龙汇科技有限公司3贵州华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中国建
1月29日,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一次公示),现有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250t/d,配置3×750t/d炉排焚烧炉、2×4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辅助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收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现有工程主要产生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石家庄市为推进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井陉中优祥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报告(评
1月15日下午,华赣环境集团与浙江红狮环保在南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华赣环境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肖利平,红狮控股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郭其正出席签约仪式。华赣环境集团党委书记李中兴,红狮控股集团党委委员、浙江红狮环保总经理郭旭明,分别代表双方签约。浙江红狮环保聚焦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飞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韶关市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为江苏大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46万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正在进行中,预计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明年5月30日进行点火调试。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2.6亿人民币,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新建配套的日处理30吨飞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日处理300吨炉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城
根据《贵州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现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反馈意见。联系单位: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话:0851—88668165(传真)电子邮箱:2250419643@qq.com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185号附件: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韶关市大宗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预算2300万元。
10月26日至27日,2023年度抚州市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业务培训会在开元名都大酒店召开。此次会议重点是紧紧围绕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现代产业链“2416”行动计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工业体系碳达峰碳中和、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等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企业资源综合利
华星东方公司承建的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一期烟气净化工程于2023年08月01日开工建设。ThefirstphaseofthefluegascleaningprojectfocusedoncomprehensiveutilizationanddisposalprojectofgeneralsolidwasteresourcesinLongyouCounty,QuzhouCity,ZhejiangProvince,under
高能环境公布,为横向拓展PA、PET等再生塑料细分品类的资源综合利用回收业务,经与自然人李守宏、非关联法人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称“安徽鑫宇”)协商一致,公司拟合计投资14,00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中鑫宏伟51%的股权。
4月25日,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公布朝阳生活垃圾焚烧三期项目合作方竞争性谈判结果,康恒环境为第一中选单位,根据遴选要求,参选方在本项目的参股比例不超过35%。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朝阳生活垃圾焚烧三期项目;2.项目规模:2400t/d;3.项目范围:朝阳生活垃圾焚烧三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4.
浙能锦江环境发布2023财年年报。2023年,浙能锦江环境营业收入37.5亿元,同比下降7.94%,其中核心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34.3亿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垃圾处理能力达44405吨/日,装机容量达915MW。图解如下: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国网新能源云4月23日公示2024年补贴清单第四批,此次纳入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27个,其中生物质发电项目14个,其中涉及光大环境、深能环保、三峰环境、节能环境、绿色动力等多家环保集团所属项目。同时北极星固废网还汇总了今年所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27个,核准/备案容量3715.2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77个、核准/备案容量3582.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650个、核准/备案容量132.7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山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70元/吨报价预中标该项目,公示如下:
军信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营业收入18.57亿元,同比增长1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亿元,同比增长1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亿元,同比增长8.97%。军信股份的主要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置、渗滤液(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和灰渣处理处置等
4月19日,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显示圣元环保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759.3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23%;实现净利润14,519.08万元,同比减少1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2.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49,546.89万元,比去年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为55.5元/吨,公示如下: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受泸州兴泸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项目
4月14日凌晨,浙江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中央控制室灯火通明,人头攒动。3时06分,随着调试总指挥“开始点火”指令的下达,1号焚烧炉炉膛内瞬间燃起金黄火焰,锅炉点火一次成功,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为机组通过72+24h满负荷试运和按期投产奠定了坚实基础。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
2024年4月15日上午,光大环保能源(固镇)有限公司举行整套启动点火仪式,固镇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运行。出席仪式的有固镇县政府副县长程武剑、城管局局长姚林,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新马桥镇等县直部门代表及光大
4月11日上午,石河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造工程举行开工仪式。石河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占地192亩,总投资4.7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石河子市目前的垃圾处理困境和环境卫生状况,不仅体现了新发展理念,推动了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是一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卫生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