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发布《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决定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试点方案》,将在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福建、江西、贵州、海南四省,以及我国率先建立跨省流域补偿机制的安徽省,选择5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详情如下:
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
近年来,我国生态补偿资金渠道不断拓宽,资金规模有所增加,但仍存在资金来源单一、使用不够精准、激励作用不强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快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重点,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核心,在全国选择一批试点县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工作,创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
(二)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稳步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涉及多方利益格局调整,要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积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做好全国生态补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改革创新,提升效益。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自主创新、积极探索,破除现有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灵活多样、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补偿方式。加强制度设计,完善配套政策,优化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实现由“输血式”补偿向“造血式”补偿转变。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地方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把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引导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全社会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生态保护地区造血能力得到增强,生态保护者的主动参与度明显提升,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二、试点任务
(一)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要引导和鼓励其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保护和利用的协调统一。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式,优先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成生态保护人员。
(二)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
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强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完善重点流域跨省断面监测网络和绩效考核机制,对纳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的流域开展绩效评价。鼓励地方探索建立资金补偿之外的其他多元化合作方式。
(三)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
按照空间管控规则和特许经营权制度,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地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以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
出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厘清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明晰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为从国家层面出台生态补偿条例积累经验。
三、工作程序
(一)确定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
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西藏及四省藏区、安徽省,选择50个县(市、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具体省份及试点县名额见附件)。试点县应在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优先选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省级发展改革委按照确定的名额和要求做好试点县的筛选工作,在本方案印发1个月内,将试点县名单及选择依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报材料,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
(二)报送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
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各试点县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实施方案,系统梳理和总结现阶段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问题,按照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的原则,确定本地试点任务重点,研究提出创新生态补偿方式的主要思路和政策措施,明确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在试点名单印发3个月内将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
各试点县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做好试点政策宣讲和工作督导,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要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试点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及时总结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经验,每年向省级发展改革委报送有关情况。要做好试点工作风险防控,制定风险预估预判方案,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
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将试点县作为安排重点,与相关领域生态补偿资金配合使用,共同支持试点县提升生态保护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西藏及四省藏区试点县的支持力度,尽快增强区域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亚行、世行等国内、国际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对接,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特色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的突出问题,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试点情况,确保本省(区、市)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省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政策协调,定期召开生态保护补偿部际联席会议,统筹研究解决生态综合补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
(二)做好试点评估。
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动态跟踪和工作督导,组织试点县定期上报进展情况,研究落实支持政策措施。要引入第三方对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中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试点结束后,系统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和成效,形成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和政策建议,上报国务院。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统一各方思想认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召开现场会、新闻发布会、展览展示等形式,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态补偿工作,营造全社会投身生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份及试点县名额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市)名单,甘肃省5个县榜上有名:武威市天祝县,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迭部县、卓尼县和张掖市肃南县。据悉,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试点县作为安排重点,与相关领域生态补偿资金配合使用,共同支持试点县提升生态保护能力和水平。甘肃入
生态补偿机制是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转变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实现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良性互动的有力举措。以滇池流域实施的河道生态补偿机制为例,自2017年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来,已累计缴纳生态补偿金13.9亿元,收缴的生态补偿金专
生态环境是一个整体,一个区域青山绿水会给相邻区域带来生态利益,如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流水和优质的农产品等。然而,一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重建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当地也可能会丧失许多发展机会、付出机会成本。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正式发布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决定在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福建、江西、贵州、海南四省,以及率先建立跨省流域补偿机制的安徽省,各选择5个共50个县(市、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根据方案,各试点地区要积极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流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尾矿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及示范项目等47个项目入选。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272号科技部、工业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围绕适合公共机构场景的用能系统电气化等5个技术方向,确定北京印刷学院等251个单位为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有效期3年,现予以发布。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24〕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4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9号国务院令,公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答记者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提出针对2024年度重大课题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研究题目涉及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共13项,分别是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研究、重点行业碳减排潜力分析与评价研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政策研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深化区域全方位开放合作等措施,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
4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共13个研究题目及要点。分别是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研究、重点行业碳减排潜力分析与评价研究、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政策研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国际比较分析、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政策研究、
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将列入后评价年度计划主要项目。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
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跨经营区直流输电工程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何洋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主持。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张智刚、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孟振平共同签订双方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李春临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矿井水利用量持续提高,利用率不断提升,其中黄河流域力争达到68%以上,矿井水保护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矿井水管理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