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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19年生态环保政策大盘点!

2020-01-09 10:53来源: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产业联盟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废水治理工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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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一年都有哪些重要的环保政策——

1月份

1、《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全国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和质量保证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组成和功能、运行和日常检查、维护检修、数据处理与报送、质量保证和档案等技术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版全文(标注版)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正式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取消了环评资质,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技术单位编写环评报告。

3、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生态环境部联合海关总署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该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环发〔2008〕18号)同时废止。

4、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降水中有机酸(乙酸、甲酸和草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空气 降水中有机酸(乙酸、甲酸和草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5、关于发布《制糖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生态环境部批准《制糖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4项可行技术指南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6、关于发布《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和《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相关行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生态环境部批准《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和《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7、关于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8、关于发布《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9、关于发布《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滤膜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10、《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完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11、《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技术进步,满足污染治理对先进技术的需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筛选了一批大气污染控制先进技术,编制形成2018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见附件),现予发布。

12、18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将于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带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提升。

13、八部门联合就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发布指导意见

为科学指导各地农村改厕工作,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

14、《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政策环境初步形成。到2022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

15、两部门:积极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促进产业集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

16、关于发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等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制药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制革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17、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19、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城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掌握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52个城市435个县(市、区)降尘水平,加强降尘监测和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降尘治理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城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

20、1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指标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整合修编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钢铁行业(铁合金)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再生铜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电子器件(半导体芯片)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氨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锦纶6)清洁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聚酯涤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维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纤维制造业(再生涤纶)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再生纤维素纤维制造业(粘胶法)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印刷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1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文件。

21、《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22、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铀矿冶建设项目和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退役》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23、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就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月份

1、《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2、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意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4、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发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3月份

1、《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进行了调整,将《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予以公告。

2、环境部: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的职责和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改革座谈会要求,加快构建生态环境遥感调查、监测与评估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环境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试点工作,探索推动构建国家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体系,为全国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提供示范经验。

3、《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扎实做好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制定了《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4、《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该文件说明了全面调查航空港周边声环境及大气环境现状,航空港现状及近(中、远)期的水资源、土地资源需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价可引用已有研究成 果,若无现有资料可参考,需通过现状监测及开展航空港近(中、 远)期的环境影响预测,明确航空港现状及未来发展的环境影响程 度和范围。按照不同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说明空间管控存在的主要矛盾并提出解决建议。

5、《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为进一步厘清产业边界,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上,有效服务于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6、《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并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7、《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8、《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是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关键之年,按照《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9、《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答记者问)

为指导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

10、关于发布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4月份

1、《生态环境部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2019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生态环境部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2019版)》。

2、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印发,《通知》称,发挥绿色金融手段,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钢铁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等。

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对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HAD 401/09-2019)。

4、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地下水污染防治应实现“三协同” 解读十问《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文 | 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地下水安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5、《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制定了《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6、《2019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各省(区、市)四类设施开放城市的比例应达到70%。为有序推进工作,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2019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7、《城镇环境卫生设施除臭技术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除臭技术标准》的公告,批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除臭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74-2018,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8、《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住建部发布公告,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作了规定。要求海绵城市的建设要保护自然生态格局,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系统谋划,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方法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目标。

9、《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农业农村部于近日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旨在努力提升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绿色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

10、《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财政部发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的奖补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包括基础奖补和绩效奖补两部分。工程纳入支持范围即享受基础奖补,工程总投资20亿元以下的基础奖补5亿元;工程总投资20-50亿元的基础奖补10亿元;工程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基础奖补20亿元。绩效奖补资金根据工程结束后最终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11、关于发布《水质 联苯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水质 联苯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12、财政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告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3、《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监测函〔2019〕11号)要求: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要开展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监测工作。

14、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

15、《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强对各地指导,明确企业改造任务,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16、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生态环境部决定征集和筛选一批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5月份

1、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

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范围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

2、《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强化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增加了存储拆解场地、设备设施、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大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制定了《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方案》。

4、《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5、《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坚决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等文件要求,推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焦炉废气收集处理等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通过工艺装备改造、环保技术升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等方式,加快推进行业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现役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西部地区在62020年前完成具备条件机组的改造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继续扩大改造范围,提高全国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

6、《“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相关要求,科学指导试点城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指标体系的导向性、引领性,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7、关于发布《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8、《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扩大开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取得土地要素,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梳理政策实施要点,编制形成《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指导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特别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同时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地者参考。

9、《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印发《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出现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协同高效;绿色技术创新引导机制更加完善,绿色技术市场繁荣,人才、资金、知识等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技术创新领域有效集聚,高效利用,要素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中心等形成系统布局,高效运行,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并充分转化应用;绿色技术创新的法治、政策、融资环境充分优化,国际合作务实深入,创新基础能力显著增强。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11、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2、《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

为满足企业节能需求,支持企业深挖节能潜力,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按照《“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制定了《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

13、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6月份

1、关于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批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三项标准为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2、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

3、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4、《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和科学素质,规范国家特色科普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科普基地设施服务能力,生态环境部会同科技部对原《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环发〔2006〕210号)进行了修订。

5、环境部:《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

为推动践行低碳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规范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

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家具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7、畜禽养殖和酒、饮料制造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 —2019)(以下简称“畜禽养殖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饮料制造工业》(HJ 1028 —2019)(以下简称“酒、饮料制造技术规范”)两项技术规范,全面推进这两个行业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土壤〔2019〕25号),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完善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系列标准,指导和规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生态环境部批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9、《生态环境部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部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生态环境部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7月份

1、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意见》提出的乡村产业振兴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2、两部委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产业目录》),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产业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投资。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妥善回收处理,规范和指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保障基金使用安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年终盘点!2019年生态环保政策大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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