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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最新获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其中包含绿色低碳产业,详情如下: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优先支持2019年9月12日前在项目征集阶段向我委报送的项目,详见通知http://fgw.sz.gov.cn/zwgk/qt/tzgg/201908/t20190809_18139009.htm。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各类扶持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等详见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名称应准确、规范、简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可命名为“深圳XXXX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项目可命名为“XXXX产业化项目”。
(三)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四)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贷款合同或协议、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等。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申报网址http:///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六)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七)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营业收入、纳税金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八)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发生失信行为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列入本部门专项资金失信行为名单,并按照《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惩戒。
(九)所有申报项目列入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后,应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或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填报月报信息及提交验收申请,详见http://fgw.sz.gov.cn/zwgk/qt/tzgg/201910/t20191014_18321602.htm。
(十)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三、办理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现场核查—征求各部门意见—公示—下达扶持计划—下达项目批复或签订项目合同。
四、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在线申报时间:2020年2月4日9:00至2020年3月30日17:00。
(二)咨询电话:88101107、88128957。
各产业咨询电话:
高端装备制造:88103359,88127158。
海洋经济:88121867,88127097。
生物医药:88120546,88125375。
数字经济:88127062,88127353。
新材料:88121867,88127097。
新一代信息技术:88127431,88127379。
绿色低碳:88101248,88103062。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注:请申报单位提前在市、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可前往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选择所在区,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对于申报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的企业,项目备案建设期和实际申报建设期不一致的,不影响正常申报(咨询电话:88125842,88125843)。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附件
深圳市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目 录
一、重点支持领域 3
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 9
三、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 16
四、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24
五、集成电路设计流片扶持计划 30
六、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扶持计划 33
七、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 (限生物医药领域) 36
八、国际市场准入认证扶持计划 (限生物医药领域) 40
九、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扶持计划 43
十、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计划 47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高端装备制造
支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及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等扶持计划。
1.智能装备。重点支持智能制造成套设备、高中档数控机床、智能控制及软件、工业芯片与智能模块、智能新型传感器及系统、建模与仿真等。
2.机器人。重点支持机器人本体、高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机器视觉、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
3.航空航天装备。重点支持航空航天领域关键零部件、专用装备及整机制造等。
4.精密制造。重点支持精密工具、精密加工与测量技术、智能化成型、3D打印设备、激光制造工艺与装备、先进科学仪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系统、智能仪器仪表等。
(二)海洋经济
支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及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等扶持计划。
1.海洋高端装备。包括海洋监测技术与装备、无人艇、无人航行器、饱和潜水系统与装备等。
2.海洋电子信息。包括海洋大数据耦合与可视化等。
3.海洋生物。包括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藻类酶、海洋生物类创新药等。
4.海水淡化。包括海水淡化技术与装备等。
(三)生物医药
支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及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市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组建及提升项目)、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国际市场准入认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高端论坛和展会等扶持计划。
1.医药。药品领域重点支持化学药、生物制品、新型疫苗、中药及天然药物等。
2.医疗器械。重点支持先进治疗设备、医用成像器械、放射治疗器械、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临床检验器械、植介入器械、医用康复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
3.精准医疗。重点支持生命信息采集、计算、分析等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以及生命科学合同研发服务和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生命信息服务等;支持基因检测、基因治疗、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个性化用药等个体化治疗服务。
4.生物制造。重点支持生物化工产品、特殊发酵产品、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等。
5.健康管理。重点支持个性化体检、保健指导、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领域;支持便携式医疗设备、数字化健康管理及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服务信息网络等。
(四)数字经济
支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等扶持计划。
1.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重点支持视觉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理解、知识推理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
2.云计算。重点支持虚拟化技术、云计算平台管理、云安全等领域的产业化项目。
3.大数据。重点支持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平台等领域的产业化项目。
4.区块链。重点支持物流、知识产权、信用认证、交通、保险等领域的区块链技术应用项目。
(五)新材料
支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及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等扶持计划。
1.电子信息材料。重点支持柔性透明电极材料、5G用电路板新材料、光刻胶材料等。
2.新型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重点支持碳纳米管薄膜材料、增材制造用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
3.前沿新材料。重点支持氢燃料膜电极材料、微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等。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
1.5G移动通信+8K超高清视频领域:支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市级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组建项目)、高端论坛和展会等扶持计划。
1.1.核心技术及部件。包括芯片、面板、数据传输、模组、天线、系统、算法、内容制作,以及其他关键核心部件及组件;
1.2.终端设备。包括摄录机、智能电视、智能监视器、激光投影机、智能机顶盒、VR/AR一体机、测试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典型终端设备;
1.3.产业化应用。包括工业检测、医学诊断、安防监控、智能交通、文教娱乐、智能家居等系统及设备。
2.集成电路设计:支持集成电路设计流片扶持计划。
(七)绿色低碳产业
1.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整车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制造和装备。重点支持电动车用大功率IGBT、碳化硅MOSFET(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的芯片、器件、功率模块等关键零部件和相关核心材料,车载储氢系统以及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氢燃料电池电堆制造、系统集成、动力总成、测试诊断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先进核能。核电站及其配套技术及设备。重点支持先进核燃料技术攻关,三代核电装备集成设计提升,四代堆、小型堆关键技术研发,核废料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工艺研究;核辐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3.高效储能。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
4.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先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关键设备。
5.智慧能源。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泛在电力物联网等智慧能源技术及装备。
6.高效节能。节能锅炉窑炉、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节能型气体压缩设备、节能风机风扇、高效发电机组、节能电机、节能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和电焊机、余热余压余气利用、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高效节能家用电器、绿色建筑材料以及能源计量监测控制等技术和装备。
7.先进环保。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固废处理处置、减振降噪、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污染处理、环境监测仪器与应急处理等技术和装备。
8.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道路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资源再生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综合利用等技术和装备。
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扶持计划
(一)扶持方式及资助金额
1.扶持方式:分阶段资助。
2.工程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3.工程研究中心提升项目: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2.企业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应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财务制度健全,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须提供相关领域的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附相关合同或协议)。
3.申报单位上年度相关领域专项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或相关领域专项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4.项目扶持分为组建和提升两个阶段。申报提升项目的,须已获批组建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已于2019年11月30日前获得通过验收的正式通知,项目单位有意愿在原有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基础上新增投入进行提升。
5.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效益或绩效目标清晰、合理、可考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6.项目的财务核算、研发、生产和服务等关键环节在深圳本地实施。
7.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相关成果鉴定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8.申报项目须具有相应的基础条件,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5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
9.申报项目应有新增建设投资,其中组建项目的新增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提升项目的新增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10.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关规定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且时限未超过2年,并已根据需要取得环评批准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11.工程研究中心应在市发展改革委创新载体管理平台登记,统一管理、开放使用。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产学研合作。
12.申报单位已经参加我委2020年项目征集的,在本次项目申报中优先安排。
(三)申报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编辑目录,标注页码):
1.项目摘要(4000字以内)
包括项目名称、法人概况、编制依据、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建设内容、规模、时间、方案和地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政府资助资总额,主要建设条件、取得的成绩、结论与建议。申报提升项目的,需总结原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情况。
2.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相关产业发展状况及趋势预测,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工程实验室对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将产生的影响、作用和意义等。
3.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包括国内外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技术发展比较(包括本单位技术水平优势和劣势、关键技术突破点)。
4.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包括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的发展战略与思路、主要发展方向、主要任务、近期和中期目标等。
5.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包括项目法人单位概况(单位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现有研发条件和产学研工作基础,近年来取得的相关重大科研、标准制定、产业化等成果和水平,在行业发展中的贡献、影响和作用情况等)、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与技术团队情况以及运行和管理机制等。
6.建设方案
包括建设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等,突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规模、地点及项目招标内容等。
7.节能及环境影响
包括节能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中节能专篇章节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44号令)要求进行编写。
8.项目实施进度与管理
包括建设周期、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建设期的项目管理等。
9.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包括项目总投资估算表、建设投资估算、分年投资计划表、项目资金筹措及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总投资一般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构成。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场地改造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包括购置必要的技术和软件、专用仪器设备试制)等。研发费用包括自主研发费和委托开发费。其中,自主研发费主要包括科研材料及事务费(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力资源费(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人员绩效、管理费等);委托开发费主要是指项目单位购买研发外包服务所支付的费用。铺底流动资金主要包括燃料动力费、生产原材料费、场地租赁费、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项目投资构成中,组建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合计不高于60%;提升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研发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合计不高于80%。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资金使用方案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数量、参考单价、是否已购、是否采用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等)以及土建、流动资金等。
10.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方案、管理模式、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11.项目风险分析
包括项目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评价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思路等。
12.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序):
(1)项目单位法人注册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3)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的批复和验收文件(仅针对申报提升项目的);
(4)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若有贷款);
(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6)上年度完税证明;
(7)项目单位近三年研发经费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8)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证明及奖励文件,包括查新报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产品检测报告等;
(9)申报项目技术团队成员及相关证明材料。
(10)申报项目已有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1);
(11)申报项目新增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见附件2);
(12)申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租赁场地提供租赁证明;
(13)涉及环境影响的,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14)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见附件4);
(15)项目管理承诺函(见附件5);
(16)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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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工信厅日前发布关于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名单的公示,名单中包含7家企业。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9月18日。详情如下:关于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的若
4月22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工程设备材料(预装式模块化配电房)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预装式模块化配电房,预计采购数量22套,预计采购金额1961万元,单价约为89.14万/套。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同类设备(即:预制舱变电站或预制舱配电站)的供货
4月17日,记者从深圳供电局获悉,一季度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量达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相当于可为超过1200万辆电池容量为50千瓦时的电动汽车充满电。侧面反映深圳新能源汽车市场向好及充电基础设施的有效运行。目前全市已有336座超充站投运,深圳供电局在电网调度、配网规划、用户报装等方面保障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强制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第一批),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强制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生态环境部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近日,深圳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洁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319万/年。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GMCG2024000026二、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城管业务一体化服务项目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五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持续蓬勃发展的绿电绿证市场,在“2023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国际低碳城论坛”分论坛“绿色能源论坛”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深圳供电局成立深圳市绿电绿证服务中心,旨在助力加快完善深圳市绿电绿证服务的相关机制,进一步促进深圳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南
4月11日,深圳港集团与创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圳港集团董事长胡朝阳,总裁沈华新、副总裁彭洪波;创维集团总裁施驰,创维光伏公司董事长范瑞武、副总经理程相帅出席签约仪式。深圳港集团投资与资本运营部、港航事业部,深圳港物流集团、深圳港能发公司,创维集
4月10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主网一次材料(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铁塔脚钉、防鸟设备、变电站门窗)第一批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总预计采购金额3389万元。招标分为四个标的:标的1:1kV-20kV低烟无卤电力电缆,预计采购数量288千米,预计采购金额1136万元。标的2:铁塔脚钉,预计采购数量991200个,
3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大新能源企业招引力度。围绕储能电池及系统、智能光伏、天然气贸易、充电设施、高效电力电子器件、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氢能、海上风电运维等重点方向引进企业,依规模和贡献等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4年4月7日,深圳市时代新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系宁德时代的全资子公司。资料显示,该企业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深圳市属国企深圳能源集团妈湾资源场站源网荷储虚拟电厂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妈湾虚拟电厂)电子大屏幕上,精确到秒的峰值功率和谷值功率,反映了虚拟电厂实时运行能量。妈湾虚拟电厂服务网络内的聚合总容量、总可调容量、资源数量、站点数量、总接入设备一目了然。目前,妈湾虚拟电厂已聚合妈湾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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