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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水土君一直在思考土壤环评和地下水环评如何衔接,怎么衔接的问题。那么既然要衔接,自然得有个可衔接的点,这个点貌似就是“包气带”。如何认识、对待和处理它,将是能否建立畅通桥梁的重要纽带。
孤立无援的“包气带”
地下水环评至今10年,从一开始“地面以下岩土空隙中的水”变成“地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重力水”,定义发生的变化实际反应了大家在如何处理“非饱和地下水”上的纠结。16版导则改变定义的同时,实际上从此就将“包气带”独立出“地下水”的范畴,若放到学术界,肯定又将是一番争论(ps:但也未必,我们已经习惯明哲保身),而放到工程界,如此处理也未尝不可,毕竟几十年来,我们都是将地下水以“资源”对待,显然包气带中的地下水还难以成为“供水”为目的的“资源“。那么,这么处理地下水的工作(评价)范畴,看似是正确了,也合理了。于是乎,我们的一系列的调查方法、监测手段、模拟预测、防控措施等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一气呵成、合情合理了。
但问题随之而来,孤立起来的”包气带“我们怎么处理它呢?
为了保护供水意义含水层的地下水,从此不再评价包气带中地下水,当然,16年以前也没怎么关注它,毕竟它不是核心目标,但我可没说它不是目标,它只是不是核心目标而已,也有把它当作目标来评价的,在地下水埋深较大的干旱区,还是有很多项目是这么做的。
如今,它已经不纳入地下水的范畴了,那么它里面的非饱和水自然而然就无需再评价,就像获得了程序正义一样,从此不评价变得名正言顺了。这里我没有要否定自己否定编制组的意思,只是客观的梳理和探讨我们在从事一项工作过程中势必会面临着一些时局、技术条件以及认识差异时所作出的取舍,没有对错,只有不断完善和前进的脚步。正如我们无法评估窦夏不灭、莽政延续的社会发展趋势,我们只知道李氏鼎盛王朝的辉煌和绿林扶汉后的振兴,既然没有假设,我们只能要将目光盯在当前,谋局于未来。
变身“战斗堡垒”
自然而言地,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包气带的价值,利用它的存在以实现我们的核心目标“保护地下水”。那么,包气带则当仁不让得扛起了防污的大旗。
当然,这也不是有人头脑发热的突发奇想,而是一种基于历史认知的顺延和拓展。无论是危险废物填埋场还是生活垃圾填埋场,都会将天然的粘土层作为一种防渗材料,甚至可以作为防渗措施的一部分,这种观点并非我国独有,全世界都在这么做。石化行业也因地下水环境保护要求的提升,制定了行业的防渗技术规范,同样采用了这个做法。编制组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和认知水平下,顺便就把“包气带“这个尴尬的地位缓解了,造出了”包气带天然防污性能“这么个词儿,从此,这哥们儿再也不是爹不疼娘不爱,而是保护地下水的战斗堡垒。
那么,包气带真的应该肩负这份重任么?
当时认为的理所当然,会随着法律文件的不断完善、管理要求的不断升级、技术手段的不断创新,动摇、摇摆、甚至坍塌。细读水污染防治法,没有赋予包气带中的水可以被污染的权利;再看土壤污染防治法,更不可能允许包气带介质被污染。
战斗堡垒的角色定位,貌似,要受到质疑和挑战。
在无情的事实面前,牺牲在所难免。
自从地块管理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以来,从原来的“土壤“思想已经逐步向更加完整“地块”迈进,这是认识水平的提高,更是管理能力的进步。如果某个地块的污染源一定会发生渗漏或者跑冒滴漏现象无法杜绝,那么,地块上的土壤受到污染就是一种必然,在这种必然情况下,我们能够做得不是要求它不被污染,而是污染可控,也就是“风险管控”的正义来源,更是一种承认客观事实的科学态度。
然而,风险管控如果只管地块上的“土壤”,显然这就是个孤立的过程,毕竟我们如今的“土壤”已非当日农业研究中的可以生长植物的那层通常不超过2米的土壤层了。这个时候,时而地下水埋深浅,时而地下水埋得深,包气带忽薄忽厚,污染也随之时而关乎地下水时而仅限于“包气带”。这里,单独又提出包气带的原因,是土壤不等于包气带,地下水的介质也未必不是土壤。这种交织关系,势必导致土壤和地下水不可能分割开来,这也势必给这方面的管理带来诸多值得深入思考和讨论的议题。
假设我们仍把目光拉回到渗漏和跑冒滴漏上来,那么,进入土壤的污染物可能会被上层土壤或包含土壤的包气带吸附,从而只在垂向上呈一种固定状态,不至于进入地下水后扩展成为加上水平运动的立体攻占。正如及时叫停武汉人员流动,即便仍有500万人外流造成外省市数万人确诊,但这种切断看似对武汉和湖北人民不公平,但正是由于他们作出的牺牲和努力,才换来了全国疫情蔓延的势头,才有短期决胜的可能。也正是如此,请善待你身边的湖北人、武汉人,没有他们的牺牲和努力,你现在是否还在都不得而知。“包气带”就像这次疫情中的湖北,在面对必然发生的趋势上,它无法回避这种担当,即便可能不是完全符合法律要求,也不是他责无旁贷,但面对大局,既是无奈之举,也是不得不为的选择。
善待它,并尽可能保护它。
我们知道,牺牲在所难免,但这不是我们要放弃它,反而是尽可能把最好的都给它,保护好它,才能有效的保护全局。所以,才有数万逆行者奋勇前行,才有了数百万人在线监工,才有了短短一个月就实现了一些人口输出省份的零增长。这一切,不只是我们自己努力的功劳,也得益于别人作出的牺牲。
对于包气带,无论是“土壤”还是“地下水”,都应该善待它,不能再忽视它,当我们谈不清、讲不明、看不透的时候,对它避重就轻,让它备受冷落,待它病重之时,才发现,我们的冷漠和忽视、无知和傲慢,让我们自己吃尽苦头。
让我们重新认识包气带,认真思考在必然作出取舍的过程中怎么最大限度的保护包气带,应该可以作为土壤和地下水管理的衔接点之一吧,至少土壤和地下水环评如此。
关于衔接的几点设想
首先,环评制度不能孤立的运行,不能既管项目生,还管项目死,甚至还管它的转世。项目环评就只管这个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运行结束后至于是彻底化成灰还是能够投胎转世,交给别人去管嘛。一个场地,如果上面的工厂运行结束后,如果再投入使用,有好几个管理方接着,还有什么不放心呢。环评40年了,早就不是当年一张纸管一生的时代了,其他兄弟姐妹甚至儿孙都已经成长起来了,别不舍得放手,该学会放手了。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企业如果在运行期内,在尽最大限度进行保护的情况下(措施到位),如果都不污染地下水或者污染地下水但没有对厂界外部造成影响,环评就别揪着不放了,甚至如果不污染地下水,预测就别再浪费精力了。后面还有地块管理呢,如果还不放心,写上一句话建议如果退出后不重复利用,进行退场前的检查嘛。其实,也大可不必担心,还有企业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要求在那呢。很多病人不是病死的,而是过度医疗给治死的,大胆一点,给予他人的信任多一点,给自己的技术和水平多点自信,有什么不好呢。
其次,涉及如何判定,水土君知识浅薄但胆大妄为,斗胆提出若渗漏不足以造成地下水超标(忽略包气带被污染的事实,且污染源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正常状况)的情况下,以后地下水的预测不在开展,措施不是你提还是不提,各种技术规范也给出了规定,保护土壤和包气带一样需要上严格的措施,完全没有担心的必要。如果造成下部地下水超标,但是在运行期内没有超出厂界(也尽量是原来导则中所给出的“小范围”超标),地下水环境影响应该可以接受。如果情况特殊,由于布局或者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管道、裂隙或冲洪积扇顶部等)超出厂界,但在环境敏感目标处不超标,不虽然是不可接受,但应该可认为“污染可控”,毕竟这种情况发生还可以结合跟踪监测,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来处理。如果敏感目标也超标了,那么,对不起,这个项目选址就值得思考了,就算是领导要求一定上的,我相信历史也会倒追他的责任,历史最终还是会反馈给大家的是真相。
第三,闲聊几句地块和地下水的关系。地块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空间体,它已经不是一个要素,更侧重于于空间利用开发和空间功能的保持,所以,它管的内容不能用土壤和地下水来进行分析。它应该去保持赋予这个地的功能所要达到的条件,使其不发生改变,或者至少改变了也不至于太差。所以,无论是地块的土壤还是地下水,又或者是包气带,都应该基于功能来进行评价和管理。而地下水则不然,它是一个要素,无论是你地块里面土壤(或包气带)中的水,还是地块中饱和重力水,又或者是地块外的含水层中的水,你都是地下水,如果地块中被污染的地下水是造成地块外地下水污染的源头的话,地块就是污染源,地块的管理就是个失败的管理,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那么,对于地下水而言,势必需要场地与区域进行衔接,场地管的地下水,地下水管理也需要再涉足,而不是仅仅看着区域上的变化,更不是地块内部从此不涉足。这两者之间,本身就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衔接点就是靠“流体”,如果有这个连接介质,一起管理,如果没有,如同前面所述的都在包气带里,地下水不涉及就不涉及,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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