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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亿!湖南益阳市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2020-05-18 13:55来源: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益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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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益阳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目标,益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益阳市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下称“本项目”)建设。本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由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投资人,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64亿元(含建设期利息约1262.32万元),拟建设一座日处理规模为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益阳市沅江市草尾镇,占地面积约75亩。本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工艺,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与热能利用,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所处理的对象为城乡原生生活垃圾,来源为:益阳市北部片区(覆盖南县、大通湖区、沅江市北部等城乡范围)以及为满足益阳市全市范围内的垃圾整体处理需求而经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区域。

2、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烟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欧盟2010标准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中较严格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 18920-2002)中表1标准后进行回用。本项目产生的炉渣由项目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炉渣由项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飞灰经稳定化固化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噪声在建设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在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二类标准。

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由益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牵头负责社会资本的采购和项目的执行。益阳市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住建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各县(市、区)政府授权行业主管部门,向项目公司供应生活垃圾,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公司通过出售垃圾焚烧发电量和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为融资目的,由项目公司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融资合同》,中标社会资本为融资提供信用支持。特许经营期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系统运行正常、垃圾处理能力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设计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所有设施、附属物及相关资料完好、无偿移交给益阳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投融资结构:中标社会资本单独出资在益阳市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的30%,且不少于人民币9000万元。

5、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项目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上网收益和垃圾处理收益两部分。

6、特许经营期限:自政府方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焚烧发电厂土地使用日起30年(含建设期2年)。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合格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申请人在国内应具有(指申请人直接绝对控股或直接投资的)1个及以上单个项目规模为600吨/日及以上的采用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含特许经营)项目业绩,且前述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并稳定运行;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连续三年(2017-2019 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且自有资金不得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如是外币,以审计报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换算);

3、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申请主体以竞争的方式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4、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三、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小于9家,则所有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大于9家,则按第三章评分标准评分,并取得分前9名通过资格审查。若申请人经评分后为相同分数且导致家数超过9家时,全部并列名次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例:若第7名为3家或以上单位并列的,不再选取后续名次,全部第7名均通过资格预审;若第8名为2家或以上单位并列的,不再选取后续名次,全部第8名均通过资格预审。具体审查办法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05月15日起至2020年05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供应商请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4.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先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数字CA”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益阳市迎宾东路355号,开标室见当天电子显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益阳市财政局的监督。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益阳政府采购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3、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采购邀请书。未收到采购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益阳市康富南路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50737922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273705751

监督单位:益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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