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浙江省近日印发了《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计划,到2022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并保持稳定向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3年均值比近3年(2017—2019 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均值比“十三五”期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超过35% ,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超过78% 。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有效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详情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推进我省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到2022年,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并保持稳定向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3年均值比近3年(2017—2019 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均值比“十三五”期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超过35% ,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超过78% 。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有效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入海河流氮磷减排行动
(一)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浓度控制。采用断面控制方法实施总氮、总磷浓度控制。继续完善总氮递进式削减控制方法,以2020年监测值为基准,确保浓度只降不升。总磷排放浓度满足各河流(溪闸)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入海河流(溪闸)控制计划。对钱塘江、曹娥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7条主要入海河流及四灶浦闸、长山河、海盐塘、上塘河、盐官下河、金清河网、临城河等7 个主要入海溪闸,持续实施总氮、总磷浓度控制。到2022年,各地按照流域生态治理要求,制定实施辖区内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溪闸)的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有关设区市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有关设区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推进入海河流(溪闸)污染物入海通量监测,逐步建立入海河流总氮、总磷监控体系,科学推进入海河流(溪闸)污染物减排。(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二)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22年,全省新扩建污水处理厂76个、新增日处理能力412.4万吨。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保持在 96% 以上,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保持在80% 以上。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到2022年,完成清洁排放技术改造213 个、改造规模为808万吨/ 日。科学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改造。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 升的,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稳步提升管网收集效率。到2022年,杭州、宁波、嘉兴、绍兴、衢州、台州、丽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5% 以上,湖州、金华达到80% 以上,温州、舟山达到75% 以上。(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巩固剿灭劣Ⅴ类水和消除黑臭水体成果,到2022年,力争80% 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全面压实河(湖)长制,确保水环境长治久清。(责任单位:省治水办〔河长办〕牵头,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
(三)实施工业源污染物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有机化学原料制造、水产品加工、棉及化纤印染精加工、机制纸及纸板制造、棉及化纤制品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着力提升涉海危险化学品、油品等污染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氮肥、磷肥、磷农药、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企业严格达标排放,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应急管理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加快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强化各类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等参与)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强化近岸海域“三线一单”管控。落实强制性标准,推动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经信厅参与)
(四)降低农业源总氮、总磷排放。全面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着力减少农业化肥投入,到2022年,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化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 。支持有机肥、高效肥料替代传统化肥,推广精准施肥、高效施肥方式,推进国家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建设,年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0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自2020年起,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保持在90% 以上,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排海污染源规范整治行动
(一)全面整治提升入海排污口。坚持“一口一策”分类攻坚,高水平推进排污口整治提升,确保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全覆盖。在海洋自然保护地、海滨风景游览区、海水浴场和其他重要环境敏感区,禁止新建入海排污口。(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参与)开展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建立健全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体系,做到科学监测、分类治理。到2022年,实现排海污染源总氮、总磷排放零增长。推动海上监测与陆上巡查、执法联动,定期公布入海排污口达标信息。到2022年,基本形成设置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完善的入海排污监管体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二)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实施县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对禁养区内养殖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规范限养区内养殖行为。逐步减少滩涂养殖和传统网箱养殖,鼓励适养海域发展贝藻养殖,支持发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全省域持续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到2022年,渔业健康养殖比例达到70% 以上,实现行业规范管理和产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 - 2018),推动沿海船舶加装船载污染物收集装置或处理装置。(责任单位:浙江海事局)支持近海船舶按照环保、舒适、安全要求加快更新改造,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限期淘汰经改造仍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浙江海事局)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废弃物转运畅通。到2020年12月底,沿海港口、船舶修造厂达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要求。(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浙江海事局等参与)开展美丽渔港建设行动,推动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建立健全渔港油污、垃圾回收体系。到2022年,全省沿海二级以上渔港全面建成(配齐)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加强渔业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清理和处置。(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参与)
四、沿岸生态修复扩容行动
(一)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优先,除国家批准的重大战略项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围填海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依法依规对存量围填海区域开展生态评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选划重点海湾河口及其他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并纳入红线管理。(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
(二)建设沿岸生态缓冲带。实施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行动,全面完成《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各类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强化滨海湿地保护。实行滨海湿地分级保护和总量管控。加大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逐步恢复滩涂、湿地、岛屿的净化功能。(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实施美丽河湖建设,营造更多更好更优的生态、宜居和绿色滨水发展空间,到2022年,建设美丽河湖 300条(个)。(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三)强化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深入实施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行动,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到2020年12月底,全省压减国内海洋捕捞渔船2580艘、功率43万千瓦,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减少至257万吨/ 年,并按国家要求持续抓好管控。推进《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1号)实施,以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作业渔船为重点,加快捕捞产能淘汰退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开展海洋增殖放流,到2022年,全省建设海洋牧场9 个,投放人工鱼礁20万空方,增殖放流各类海洋水生生物苗种70 亿单位。(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体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陆海统筹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行动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核心,陆海统筹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探索建立“蓝海”指数,健全“五水共治”指标体系,制订近岸海域区域分界断面水质监测评价试点技术方案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涉海工程生态环境和入海排污口监管等配套制度,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海上实践。
(二)深化能力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测和执法用船(车)等技术装备的保障力度。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服务有效补充、按绩支付的投入模式,完善河海同步、站位与浮标相结合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依托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强涉海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互补。进一步强化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领域科研攻关和成果应用,统筹开展浙江海域氮磷输送迁移规律研究。依托长江经济带绿色协同发展机制,深入推进长江入海污染治理研究。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加强省域南北交界断面氮磷输送的监测分析。
(三)加强执法监管。加强湾(滩)长制与河(湖)长制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一湾(滩)一策”治理。建立健全湾滩巡查制度,持续推进沿海非法排污、非法修造拆船、违规养殖和滩面污染源等整治。推动湾滩管控向岸线两侧有效延伸。严格执行各类污染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健全陆海同步、监管统一、专业高效的监督监管体系。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重庆市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近日,吉林省发布了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专项资金5973.5万元,专项用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及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等方面支出。详情如下: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啤酒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啤酒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改、扩)建啤酒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
4月2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提到水污染防治标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事故预警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相关条例。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西藏自治区水
3月22日,宣城市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建平片区建设)EPC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合同估算价10542万元,项目内容包含建平镇和钟桥街道范围内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等。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重要文件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依托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技术基础,先行先
3月21日,广德环保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2月27日,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广德环保水污染防治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初期雨水收集池未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且厂区西南面(锅炉附近)部分初期雨水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13日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为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穗府规〔2024〕1号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北滘、乐从等多个水项目正式动工。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设计规模4.0万m3/d(土建4.0万m3/d,设备2.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综合处理箱体、办公楼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安防工程、总图工程和进出场管线及排出口等。项目工
近日,顺德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正式动工。作为顺德区第二批试点联围EPC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涵盖容桂联围、胜江围,涉及容桂、勒流、杏坛3个镇街,总投资达52.14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和水动力构建工程等,预计建设管网约914km,河涌清淤10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杭州市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稳步完善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东渐光储消息,近日东渐光储与杭州萧越染织有限公司签订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该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总规模为3.5MW/7MWh,是今年年初以来杭州市单体容量最大的工商业储能电站项目。
4月17日,哈电集团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华辰电力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成功签订浙江永嘉4台300兆瓦抽水蓄能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合同。签约仪式在浙江省杭州市进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院长时雷鸣,杭州华辰电力控制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翔,哈电电机党委副书记
2024年,随着浙江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三支队伍”建设,全省经济运行开局平稳,各行业延续正增长态势。近期发布的用电数据显示:浙江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44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6%,实现开门红。(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具体如何?随小e一起了解下。核心概览浙江一季度全社会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7日综铁科技建设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如下:综铁科技建设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RZX2024-GK-0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受建德综铁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
4月9日,浙江启动电力现货市场第6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标志着该省电力现货结算试运行时隔两年半重新启动。2019年,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下,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首次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截至2021年12月,该公司累计开展5次现货结算试运行,为保障浙江电力现货市场未来长期稳定运行打好
近日,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由国网浙江电力产业发展公司主导编制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4部分:分布式光伏》正式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分布式光伏施工建设安全规程的空白。4月10日,国网金华金东供电分公司员工来到中外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春季光伏电站体检特巡。周宁摄分布式
4月16日,武义县人民政府发布《武义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文件指出,全县允许依规定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县域内桃溪镇4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已经投入
一图读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
4月14日凌晨,浙江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中央控制室灯火通明,人头攒动。3时06分,随着调试总指挥“开始点火”指令的下达,1号焚烧炉炉膛内瞬间燃起金黄火焰,锅炉点火一次成功,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为机组通过72+24h满负荷试运和按期投产奠定了坚实基础。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16日,浙江瑞安市江北、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总预算1452万元,分为两个标项,标项一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采购项目,预算1056万元,标项二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采购项目,预算396万元。详情如下:项目概况瑞安市
日前,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杭州市级太阳能光伏补贴到期的公告》,公告称,杭州市级太阳能光伏补贴政策于2020年9月10日正式上线“亲清在线”,对杭州市境内2014年至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613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光伏地面电站发放光伏发电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止。截至2023年11月3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