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中山发布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
(2020年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1(下称“VOCs”)项目环保准入规定如下: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营运期内涉VOCs产排项目。
第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要求必须采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2。
第三条 备用柴油发电机、锅炉、工业炉窑、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不纳入本规定管理范围。
第二章 准入要求
第一节 严格源头控制
第四条 中心城区(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下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VOCs产排的工业类项目。
第五条 除中心城区外,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生产或使用非低(无)VOCs原辅材料的工业类项目。
第六条 全市范围新建、扩建的汽车维修(喷漆工艺)建设项目,除面漆(喷涂光油)外,应当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
第七条 对于涉VOCs产排的企业要贯彻“以新带老”原则。企业涉及扩建、技改、搬迁等过程中,其原项目中涉及VOCs产排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治理设施等原则上须按照现行标准要求,同步进行技术升级。
第八条 涂料、油墨、胶粘剂相关生产企业,其所有产能投产后的低(无)VOCs 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产量比例应分别达到企业年总产品产量60%、70%、85%以上。
第二节 规范过程管理
第九条 对项目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或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如经过论证不能密闭,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证后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措施。
第十条 VOCs废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收集效率原则上不低于90%。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含VOCs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应按相关标准等要求密闭储存。
第十二条 对涉VOCs物料流经的泵、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法兰及其他连接件、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和其他密封设备,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泄漏排放。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含)的建有有机化工管路的有机化工、医药、合成材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制造等行业企业,必须使用LDAR技术,并建立检测修复泄漏点台账。
第三节 加强末端治理
第十三条 涉VOCs产排企业应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治污设施,VOCs废气总净化效率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90%的,需在环评报告充分论述确定处理效率要求。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3,提高VOCs治理效率。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
第四节 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五条 严格实行中山市建设项目VOCs总量审核制度,各镇区必须完成年度VOCs综合整治任务,否则实行VOCs指标限批。总量控制要求以最新总量管理政策为准,VOCs共性工厂项目除外。
第十六条 VOCs总量来源包括“每年可用VOCs总量指标”和“倍量替代VOCs总量指标”。在完成VOCs整治任务后,各镇区的总量指标如下:(1)中心城区和五桂山“每年可用VOCs总量指标”各5吨。(2)除中心城区和五桂山外各镇区“每年可用VOCs总量指标”为10吨。(3)除中心城区和五桂山外各镇区在“每年可用VOCs总量指标”使用完后可通过VOCs减排措施4获得“倍量替代VOCs总量指标”,其中火炬、翠亨、港口、民众、阜沙、三角、黄圃、南头等8个镇区实行“减四增一”(即四倍替代),东凤、小榄、东升、古镇、横栏、沙溪、大涌、板芙、神湾、三乡、坦洲、南朗等12个镇区实行“减二增一”(即二倍替代)。
第五节 强化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 涉VOCs企业应当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并建立涉VOCs生产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台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用于鉴定原辅材料类型的证明材料(含VOCs原辅材料的名称、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
(2)核算其原辅材料用量和VOCs产生量的证明材料(VOCs原辅材料的采购、入库和出库记录或证明)。
(3)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
(4)年度VOCs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检测数据记录等。
(5)VOCs重点监管企业须针对“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八条 除全部采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的项目外,仅采用单纯吸收/吸附治理技术(包括水喷淋+活性炭的处理工艺)的涉VOCs项目应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火焰离子化检测仪GC-FID)并按规范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达到应有的治理效果。
第十九条 VOCs年排放量30吨及以上的项目,应安装VOCs在线监测系统(火焰离子化检测仪GC-FID)并按规范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第二十条 全市所有餐饮项目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设置6基准灶头及以上,或炉灶总功率大于等于1亿焦耳/小时,或对应排气罩面投影总面积大于等于6.6平方米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应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并按规范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第三章 推进VOCs共性工厂建设
第二十一条 针对家具制造、表面涂装等中小规模企业众多、分散、VOCs污染问题突出问题,各镇区应鼓励集聚发展,建设行业集中喷涂等工艺“VOCs共性工厂”,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实现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
第二十二条 各有关镇区应针对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和需要,合理布局,编制“VOCs共性工厂”专项规划或含“VOCs共性工厂”专章的其他规划。规划中应包含集中喷涂项目的规模、数量、布局等,并设置专门篇章分析其环境影响和环境可行性。送审环评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规划。
第二十三条 VOCs共性工厂须达到规模以上,即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涉VOCs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收集效率不得低于90%;VOCs废气应采用溶剂回收或焚烧法净化处理,总净化不得低于90%。
第二十四条 VOCs共性工厂的新、改、扩建项目,须替代我市辖区内10家或以上同类型的VOCs产排企业或其工序,被替代企业或工序的有关资料需在环评报告中列明(包括企业名单、涉VOCs原辅材料清单、工艺说明、现有VOCs排放量、VOCs工序替代承诺书等)。
第二十五条 VOCs共性工厂项目总量来源要求不同于其他项目,来源仅限为被替代企业的现有VOCs排放量的倍量替代指标。其中,中心城区实行“减四增一”,其余镇区实行“减二增一”。
第二十六条 共性工厂所有涉VOCs排放口应安装含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监测指标的在线监测系统(火焰离子化检测仪GC-FID)并按规范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在四周布设不少于4个微观监测站(一般均匀分布在共性工厂四周,如需按实际情况调整,要以达到有效监控项目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为原则),监测PM10、PM2.5、TVOC,监控无组织排放。
第四章 豁免
第二十七条 整车制造、船舶制造、VOCs共性工厂5、市级或以上重点项目6、低排放量规模以上项目7免于执行第四条、第五条之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全市范围内,市级或以上重点项目和低排放量规模以上项目原则上应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和相关工艺,如无法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的须提供《高VOCs原辅材料不可替代性专家论证意见》8,送审环评文件时须同时提交。
第二十九条 若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可不作“以新带老”的强制要求:
(1)不涉VOCs产排的改、扩建项目;
(2)属于中府办〔2018〕315号中纳入“油改水”替代试点行业的技改项目;
(3)能提供《高VOCs原辅材料不可替代性专家论证意见》或VOCs“一企一策”综合整治现场核实专家意见,且“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报告内有详细的不可替代性论述内容。
第三十条 为鼓励和推进源头替代,对于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的,且全部收集的废气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的,在确保NMHC的无组织排放控制点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并符合有关排放标准、环境可行的前提下,末端治理设施不作硬性要求。
第五章 其它说明
第三十一条 相关术语的定义
1.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2.“低(无)VOCs原辅材料”按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有关标准定义执行。如未作定义,则按照使用状态下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的原辅材料执行。原辅材料中无需加入溶剂、稀释剂等其它组分合并使用的,如塑料粒、橡胶或使用无可替代的有机溶剂作为清洗剂的暂不作高低归类。
3.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
4.VOCs减排措施包括关闭(企业已在VOCs排放情况调查范围内计有VOCs排放量,并已注销排污许可证)或整治项目形成的VOCs减排量(即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专家现场核实核算的企业VOCs削减量)。
5.“VOCs共性工厂”是指面向涉VOCs产排的某个产业领域提供代生产加工的独立法人实体工厂。共性工厂通过将同一产业或同一地区企业的生产加工或某一特定环节聚集于该工厂,实现集中生产、集中设计或集中处理。同时,共性工厂内运用智能化、柔性化的制造技术,实现对产业的技术改造,形成高效、集约的新型生产运营模式。
6.市级或以上重点项目包括纳入重点项目计划、重大项目库、重点工业项目库项目、“3.28”洽谈会签约项目。其中(1)市级或以上重点项目计划项目是指由市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公布的纳入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包括重点在建项目、前期预备项目等;(2)市重大项目库项目是指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市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市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由市政府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跟进;(3)市重点工业项目库是指由市级或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进的中山市重点工业项目推进计划所指项目;(4)每年“3.28”洽谈会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
建设单位需提供纳入上述项目库的证明材料,由审批部门核实。如上述项目库实施动态调整,以送审环评文件时情况为准。
7.低排放量规模以上项目是指VOCs排放量不大于100千克/年,且工业产值不小于2000万元/年的项目。
8.本规定中所指的《高VOCs原辅材料不可替代性专家论证意见》须经行业专家、环评专家、清洁生产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出具。行业专家、环评专家、清洁生产专家则分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专家库”、“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内专家。
第五章 颁布与实施
第三十二条 一类空气区内涉VOCs产排项目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执行,本规定中其他与相关标准、行业指南等不一致时,应按相关标准、行业指南等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计,有效期为三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涉VOCs行业企业于4月30日前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济源涉VOCs行业企业要迅速行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企业自查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源头控制情况,包括原辅材料替代、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巴彦淖尔市德源肥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提标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800万。该项目计划针对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实施提标技改,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具体包括(1)对现有生产车间实施密闭改造,同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
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倡议各企业加快源头替代,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末端治理,提升管理水平,按期开展监测,开展错时生产,减少VOCs排放,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各企业家:你们好!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环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的运行维护、质量检查和日常保障,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厅最新要求,通过进一步修改完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27日对天津某管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参考该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单位涂胶工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集气装置+喷淋塔+干式过滤棉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胶工序的含挥发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重庆市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旨在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据介绍,本次攻坚时段为2024年4月1日—9月30日。攻坚目标为到2024年9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较近三年平均值稳中有升,细颗粒物(PM2.5)累积浓度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装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技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重庆阳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3294720元。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喷涂车间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原采用水旋式粉尘捕集过滤+活性炭纤维吸附工艺进行治理,现拟采用水旋式粉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废活性炭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使用热处理再生技术综合利用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入厂分析、收集、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工艺要求、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综合利用产物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仙桃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2024年度第1期):案例1: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含铬废水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10月19日,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泳返工件酸洗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水未经电镀车间污水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低温甲醇洗排放气治理RTO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化环境大气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投标报价146200000元。据悉克旗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低温甲醇洗排放气治理RTO项目,实现全厂VOCs治理,积极践行国家环保要求。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低温甲醇洗排放气治理RTO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克旗公司低温甲醇洗装置的排放气含有甲烷及其他烃类等VOCs气体,设计通过排放筒直排大气,同时成品罐区及汽车装车栈台存在VOCs无组织排放情况。克旗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低温甲醇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发布《2023年有机废气治理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详情如下: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有机废气治理行业评述及2024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云南石化储运部中间轻油罐区VOCs治理EPC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间轻油罐区新建一套油气回收设施,规模为3000Nm3/h,基础设计已批复,资金已落,本项目合同暂估金额3100.3790万元、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石化储运部中间轻油罐区VOCs治理EPC项目(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珠海市2023年VOCs企业分级名录,共有114家企业参与评级,详情如下: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23年VOCs企业分级名录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分局:为深化我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提升全市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15日起就《山东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山东省将持续提升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水平,推动具备条件的长流程钢铁企业创建环保绩效A级。2023年12月底前,水泥、焦化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
被业界誉为“大气十条3.0版本”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近日由国务院印发。VOCs有关减排作为高频词,在其中一共出现28次。全文36项措施中,有12项对VOCs(油烟、恶臭异味)治理作出要求。数字背后,是国家级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对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不断加深。业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发布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乙炔运行部东区炭黑槽VOCs治理项目废气热氧化装置/蓄热氧化VOCs+粉尘30000Nm3/h98%评标结果公示,重庆中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439.9万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原煤热解装置一、二期VOCs治理EPC项目三次招标公告,项目预算1200万元。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煤焦油深加工多联产综合利用项目原煤热解装置一期、二期VOCs治理EPC项目,包含一、二期炭化、净化、地下通廊尾气收集、治理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设计、
“真没想到,公司《排污许可证》这么快就办下来了,还送证上门,这样的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真心为生态环境部门的悉心指导和高效工作点赞。”11月10日下午,山东鲁信天一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印务)副总经理张新勇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排污许可证》,言语间满是感激。此前,随着
3月19日,中山投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2024年度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示,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除包5外,其余4个分包顺利开标,由福龙马、中联环境、东风汽车等企业分获,成交额3475万元。包1:洒水车、喷雾车中标人: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780万元包2:环卫扫路车中标人:福
近日,中山市民众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复评结果公布,复评结论为“维持原评审结果不变”。根据评标结果公示,16家联合体被选为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如下:1、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拍卖结果公告,中山市军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拍,垃圾焚烧炉渣成交单价为44元/吨,详情如下:拍卖方式:网上竞价拍卖时间:2024年1月16日15时拍卖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拍卖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市中宝拍卖
1月9日,广东中山市阜沙镇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盈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单价1851元,服务期3年。中山市阜沙镇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DZSCGGK2023005二、项目名称:中山市阜沙镇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三、
1月4日,中山市古镇镇灯都智慧管家一体化管理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为广州市新茵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约23501.4073791484万元,服务期自各专项业务交接完成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在全镇范围打造集城市智慧化管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含其他生活
日前,启迪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城执罚字【2023】第52号),相关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于2019年11月5日与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
12月21日,广东中山火炬区绿化管养及环卫保洁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424.22万元,本次采购服务期为15个月(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03月31日止)。主要工作内容:火炬开发区的市政绿化管养及环卫保洁、社区公共环卫保洁(张家边社区、城东社区、联富社区、六和社区、海滨社区)、绿化管养及环卫保洁应急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14日,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了龙岩武平中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原文如下:一、项目名称:龙岩武平中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311-350800-04-01-242929)。二、建设地点:变电站及进站道路工程位于武平县中山镇新城村;线路工程2条,分别起自220千伏梁野
12月8日,中山市古镇镇灯都智慧管家一体化管理项目招标,预算金额23591.053382万元,服务期自各专项业务交接完成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在全镇范围打造集城市智慧化管理、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含其他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和维护、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纳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污染物包括主要污染物和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指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重金属
11月18日,德九集团|中宝新能源(中山)有限公司的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数字化生产基地项目动工仪式在广东中山举行。此次在中山古镇投资打造的德九集团|中宝新能源(中山)有限公司的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数字化生产基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达5亿元,达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10亿元。项目位于古镇镇会展中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