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报道正文

江西萍乡开发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2014-08-20 10:22来源:江西人民政府关键词:燃煤小锅炉大气污染防治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根据2014年4月江西萍乡市政府与开发区签订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发区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规定到2017年,辖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我区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为了降低城市扬尘,到2015年底,城市渣土运输车辆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此外,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区范围内的黄标车。

开发区将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严格考核奖惩, 将11项任务逐一分解,选定牵头单位,明确责任单位,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原标题:开发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燃煤小锅炉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污染治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