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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扶持政策》出台(全文)

2014-08-29 08: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产业节能环保企业生产设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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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从商务部网站获悉: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长株潭成为两型试验区的条件下,结合高新区实际,打造节能环保产业成为高新区千亿产业已形成迫切需要。近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的出台,对指导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期,湖南省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也即将制定出台。此时,高新区作为全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环保服务业试点园区单位、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湖南省首家环保示范园,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且听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专业人士全面解读政策。

《长沙高新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扶持政策》

为加快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深入推进“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设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从2014年起,高新区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引进节能环保重点企业、扶持产业项目、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开拓市场、引进高端人才、鼓励创新创业等。

二、引进与培育优势节能环保企业

2、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上市公司及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将总部或区域总部实质性迁入麓谷园区发展的,由管委会采取一事一议办法重点支持。

3、2014年起新引进的以购地方式入驻麓谷园区的企业(不含已给予购地扶持政策支持的企业和此前工商税务关系已在高新区的企业),自所购土地交付之日起3年内高新区财政按50%给予支持,第4、5年按30%给予支持(财政实得)。

4、2014年起新引进的以租用或购买标准厂房方式首次入驻麓谷园区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环保企业,租用标准厂房的,连续2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的房租全额补贴;购买标准厂房面积在200㎡(含)以上的,从购买年度起连续2年按企业对高新区财政贡献的50%给予购房补贴。

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5、2014年以前已入驻麓谷园区的节能环保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年入库税额首次达到200万元(含)后的3个年度内,总收入、入库税收年增长30%(含)以上的,高新区财政给予较上年新增部分的30%支持(财政实得),单个企业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2014年以前已入驻麓谷园区的节能环保领域规模工业企业实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当年在麓谷园区形成的生产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当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节能环保企业研发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及新工艺,首次进入省级(含)以上技术、产品、装备名录或政府采购目录,且在节能环保工程产业化应用的单类产品(技术、装备),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收入的2‰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当年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

8、对经管委会认定的专业从事节能环保服务业的企业,从其年入库税额首次达到100万元(含)后的3个年度内,高新区财政按较上年新增部分30%给予扶持(财政实得),单个企业当年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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