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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什么时候能给垃圾焚烧发电厂“落户”?

2014-09-26 14:1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垃圾焚烧生活垃圾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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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量垃圾能否无毒化、经济化处理存争议。目前,北、上、广日产垃圾均达近2万吨。面对巨量垃圾,垃圾焚烧几乎成为国内大城市必由之路。但由于焚烧垃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毒物质或气体,垃圾焚烧设施净化装置能否去除毒害性长期存在争议;而前期动辄投入十几亿元,后期每吨300元以上的巨大成本是否具有经济性也值得探讨。

知情需求遭遇“迟到的通知”。从此前番禺垃圾焚烧项目看,根据2006年广州市规划局下发的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必须在一年有效期内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但当地政府部门直到2009年4月才获得国土部门批准的土地预审报告。一份“迟到的通知”才将周边居民“惊醒”,凸显民众知情需求与政府公开信息之间的矛盾。

广东要想尽快给垃圾焚烧发电厂“落户”,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一、让群众了解垃圾焚烧发电相对于其他垃圾处理方式的优势所在,并且在选址方面保证公众知情权;

二、建立经济补偿机制,综合考虑生态污染对当地居民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居民承担健康风险的补偿,居住点与污染源的距离等,给予实际补偿;

三、加强技术创新与先进技术的引进,尽可能的减少垃圾焚烧给群众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如二噁英的产生等;

四、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监察一定要到位,从居民身体健康出发,从严管理;

五、平时生活中,大力推广垃圾分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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