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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治污整改情况要继续接受检查

2014-09-28 15:15来源:山西晚报作者:李飞飞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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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获悉,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的企业排污突出、防治工作薄弱等存在的问题,将由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这些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将适时开展“回头看”,提高监督实效。

今年6月至7月,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3位副主任带队,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30余人,兵分3路,实地检查了晋中、朔州、阳泉3个市14个县(市、区)的41个企业和项目,反馈整改意见30多条。

检查中,结合所到市、县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防治现状,检查组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采取从当地已经准备好的检查点中抽查50%、从当地在大气污染源名单中抽查50%的做法,以点带面开展检查。如,在晋中检查的14个企业和项目中,共抽查9个点,涉及焦化、机动车尾气检测等重点行业;在朔州,检查组围绕民生,侧重了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进展;在阳泉,检查组深入一线,对清洁能源利用、油气回收等情况进行检查,客观、准确掌握了各地防治大气污染的实际情况。

检查中发现,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距“一法一条例”规定,以及百姓期望还有差距,归纳为:法律规定执行力度较欠缺;区域环境差距较大,客观环境影响明显,季节反差突出,时段差异显著等;部分行业产能利用不彻底,达标排放有难度,机动车环保管理不平衡,餐饮业防治进度较慢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比较突出,存在日常管理不到位,设备发挥不了作用,顶风作案等问题;一些方面防治工作较薄弱,如油气回收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等方面,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10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研究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并转由省政府处理。省政府将于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3个月内反馈处理结果。

原标题:治污整改情况要继续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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