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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污呼唤排污费统一标准

2014-09-30 09:50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赵引德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排污费京津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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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状况,北京、天津今年1月和7月先后大幅提高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的收费标准。然而,河北省排污收费标准与京津地区的反差较大,其4项主要污染物收费标准数值仅为京津地区的两至三成。在9月24日于天津召开的第二届科学治污暨环保技术交流会上,与会人士认为,面对艰巨的环保任务,区域协同治污也呼吁征收标准的统一,以避免相邻地区出现环保洼地。

京津冀收费标准相差巨大

众所周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由于重工业较多、结构性污染突出等问题,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在环保部每季度通报的国内空气质量较差的前10个城市中,京津冀往往占据7~9席。在这种情况下,京津冀启动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合力提升区域空气质量。而排污费,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也成为治污手段之一。目前,京津冀三地排污费收费标准不一、差距明显,三地收费标准大约为9∶7∶1。

天津市于今年7月1日起,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4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平均提高9倍(与国家收费标准相比,下同)。此前,北京市自今年1月1日起率先在全国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至原标准的14~15倍,为全国最高水平。新标准实施后,今年一季度北京征收的排污费达到8800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0倍多。征收的排污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河北省2009年就在国内率先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到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的新标准,但显然,这一2008年制订的标准现在看来已经落后于京津地区很多。业内人士表示担忧,这种排污收费洼地现象,导致部分化工企业宁可缴纳排污费也不积极治污。

京津阶梯式收费值得借鉴

为鼓励企业主动减排治污,北京和天津都采取了阶梯式差别化的征收标准,对污染物实际排放低于规定排放标准的给予征收优惠,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进行惩罚式加倍收费。而河北省则无相关明确规定。天津市环保局副巡视员付永荣说,经济杠杆是手段、环境保护是目的,阶梯化收费方式目前已经初见效果,不少企业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治污减排力度。

天津裕泰化工有限公司厂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李斌说,天津市工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提高后,公司排污费明显增加。为此,公司尝试了增加喷氨量等办法控制氮氧化物排放。

李斌算了一笔账,单纯增加喷氨量完全可以把氮氧化物控制在天津市地方标准一半以下。通过计算喷氨量的增加费用和减少缴纳排污费对比,折算到全年来看,成本大约能节约220万元。

华能化工(天津)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宝坻区的投资项目将于2014年12月份投产。公司工程部经理王锋告诉记者,以前不少排污企业宁愿每年缴纳10万元排污费,也不愿上百万元的环保设备。但实行新标准后,企业排污费上涨近十倍,不得不考虑长远利益、主动治污,并及早将污染物排放浓度降到规定标准的50%以下。“这样每年就能省下70万元的环保费用,两年就能消化掉环保设备的投入。”

统一标准利于协同治污

京津冀三地排污费相差巨大,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情况下,在京津冀交界地区,会出现排污企业转移的情况。

“有些企业的设备用拖拉机拉起来就走,第二天就能找地方重新生产,单个地方提高标准难控制这样的污染企业。”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说,排放区域是相互影响的,必须要京津冀共同行动。

记者采访了解到,河北省现行排污费征收执行的是国家2003年出台的标准,是在1998年物价水平测算出的污染物治理成本基础上减半后出台执行的。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排污费征收标准远低于治理成本,造成一些企业宁可交排污费也不愿运行治污设施。京津相继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后,河北省环保、发改委、物价等部门联合针对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展开调研,相关方案已经提交到河北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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