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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2014-10-10 09:2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脱硝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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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狠抓燃煤锅炉整治。落实《江苏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大气办〔2014〕6号),合力推动全省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其中燃煤小锅炉重点整治项目2247项(2376台),计划整治小锅炉4620蒸吨。2014-2015年合计完成1.1万蒸吨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推动供热资源整合整治。从科学规划热源点布局、鼓励大机组供热改造、推进区域热源点资源整合、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小锅炉、强化项目源头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燃煤供热小机组小锅炉整合关停。2014年,关停燃煤热电企业10家,机组容量13.8万千瓦,锅炉38台,总蒸发量1610吨/小时;2015年,关停机组28台,机组容量27.4万千瓦,关停锅炉268台,总蒸发量2780吨/小时。(责任部门:省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能源局、质监局)

3.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强化源头控制和路面管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逐一通知车主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车主及时补检或尽快报废,车辆已经灭失的予以依法注销。符合提前报废条件的车辆,公安交管、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督促车主提前报废,财政部门落实奖补措施。路面执勤及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中,发现应当报废及逾期未检的车辆立即查扣,依法补检或强制报废。环保部门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控制,不允许通过机外净化达标,排放不达标的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强制报废。全面禁止尾气排放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禁止落户和转入。积极推行区域限行措施,2014年年底前,全省13个省辖市市区及沿江各县(市)核心城区全面实行“黄标车”和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延误。积极推行公交优先政策,鼓励使用电力、燃气等新能源汽车,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2014年年底前,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0.7万辆。(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环保厅、能源局)

4.强化水污染防治。编制实施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扎实开展新一轮太湖治理,推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生态持续恢复,确保饮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加快推进淮河长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确保完成国家规划考核80%的目标,确保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强化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和通榆河水污染防控,确保合格水北送。加强城市河道环境整治,每年整治100条河道,2015年年底基本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大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研究开展城市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国家水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强化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2014年,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27.2%、22.2%,纺织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8.5%、7.7%。2015年,力争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责任部门:省环保厅、水利厅)

(三)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1.加强工业节能降碳。深入实施《绿色发展行动推进方案》,全面开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推进节能精细化管理,将长效机制建设、能耗限额管理、运行效率提升具体细化到企业、主要耗能产品和主要用能设备,推动全省工业效率提升。深入开展千企节能低碳行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持续长效节能机制,深挖节能潜力,到2015年,千家企业基本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0%以上,千家企业“十二五”累计实现节能量2500万吨标准煤,形成一批能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节能标杆企业。(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推进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发布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自2015年起,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完善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环节的绿色建筑监管制度。完善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指标体系,加强规划设计、材料选用、技术集成、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绿色低碳措施,把节约型城乡建设十项工程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建筑能效,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和质量,推动低能耗建筑建设。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加强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数据监测与分析,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试点,发展建筑节能服务市场。以建筑工业化和成品房建设为重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省份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城市和公路、港口、航道、天然气车船等主题性项目。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为干线的公路网,加快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内河航道网,推进综合客货运枢纽建设和集疏运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领域新增、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要达到30%。加快构建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体系,促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城市交通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形成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广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港口智能调度系统、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内河智能航道系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等。2014-2015年,江苏省公路水路运输、港口生产实现节能能力61.6万吨标准煤,减少CO2排放量119.17万吨。(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4.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强化基础工作,建设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平台,为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管理打下扎实基础。加大能源审计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制度。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分级考核办法,开展节能工作考核。在部分省级机关单位和部分市、县实行定额管理,努力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分类管理和定额管理的具体办法。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推进节能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建设,到“十二五”末,争取建成400个节能示范单位,50%以上的省级机关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和单位面积能耗分别比“十一五”末下降15%、15%和12%。(责任部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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