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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大气治理“十项工程”排定时间表

2014-10-22 14:52来源:山西商报作者:李俊华关键词:燃煤锅炉清洁能源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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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今冬省城大气环境,10月21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对大气治理“十项工程”的完成限定最后时限。

近日来,省城平阳西一巷、二巷、王村南街等街巷全面封闭,供热扩网工程进行得如火如荼。据了解,今年太原市将完成清洁型供热替代燃煤既有建筑2000万平方米、冬季采暖燃煤减少90万吨、替代拆除分散燃煤锅炉600台左右工作任务,10月底前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拆除工作。全面完成24个城边村气化改造工作,冬季减少燃煤5万吨以上。力争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气化改造工作,替代采暖小火炉(小锅炉)1万台以上。全面完成37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年减少燃煤20万吨。逾期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的,由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依法予以关停。全面完成拔掉城中村黑烟囱5000根任务,冬季减少燃煤5万吨,力争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全面完成拆除棚户区小火炉1万台任务。冬季减少燃煤5万吨,力争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拆除工作。

工业企业仍是污染大户,太原市政府要求,年内完成30家污染企业关停工作。逾期未关停的,依法采取停电、停水、吊销相关资质证等强制措施。

城中村是大气治理的重要区域,太原市政府要求,全面完成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常年运行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限期对环城高速北环以南、环城高速东环以西、小店区化章街以北、晋源区迎宾路以北、西山边界以东范围内及晋祠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常年运行燃煤设施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依法予以关停。全面完成中环内及外侧未完成改造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工作。对中环路内及外侧未完成整村拆除改造和供热改造的城中村,实施燃煤控制。全部使用硫分含量低于1%的优质煤或无烟煤,禁止使用高硫煤、煤泥等劣质燃料。已购置不合格燃料的,限期于10月底前全部置换完成。

此外,还将完成公交柴油车淘汰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公交柴油车淘汰更新工作。逾期禁止公交柴油车上路行驶。

完成大型餐饮业油烟治理任务。各区政府于10月底前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公司)和大、中专院校食堂油烟治理任务,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实施停业治理。

原标题:山西太原:大气治理“十项工程”排定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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