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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垃圾分类:举手之劳难推行卡在哪儿?

2014-10-28 10:17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李拉关键词: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海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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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一锅烩”

资金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缺少激励和协调机制;管理体制上存在“九龙治水”现象,权责不清

市民周梅在海口汽车南站逛街,这里曾是2010年海口市50个垃圾分类试点区域之一,生活垃圾分类桶上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标志,提醒人们要把垃圾分类放置。

在一个分类垃圾桶边,她想考考6岁的女儿:这些东西该分别放在哪个桶里。然而环卫工人走过来,直接把两个桶的东西都倒在一起,这让她和孩子都十分困惑。

“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一锅烩’。”不少参与垃圾分类试点的市民认为,这是海口自2010年开展垃圾分类3年来成效不显著的最大症结所在。

其实,垃圾分类成难题并非海口独有。2000年的全国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如今仍在“试点”,被网民戏称为“比蜗牛还慢”。

为何垃圾分类如此之难,其症结究竟何在?海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孝京认为,海口推进垃圾分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难题。

首先是资金保障困难。垃圾分类要做到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需要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因此无论是设备采购还是深入宣传,都需要资金投入。近3年,广州市垃圾分类处理投入资金36亿元,仅垃圾分类推广就投入3.68亿元。而海南省则因财政吃紧,资金成为垃圾分类的一大“瓶颈”。

其次是分类转运设施、处理终端配套不完善。例如餐厨垃圾除三亚正在建处理厂外,其他市县没有专门的处理设施,全省资源回收体系也不发达。垃圾分类需要公众参与,但目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此外,还有专业人员缺乏,法规、标准不健全等因素。

记者调查发现,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利益相关方,由于缺少激励和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合力。例如,在清运环节,由于分类运输增加成本,负责垃圾清运的环卫部门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宁可混装。在回收环节,很多地方政府并未利用“看得见的手”对垃圾减量予以补贴,拾荒者自然挑肥拣瘦,哪管垃圾分类。而最被忽视的产品生产者,由于未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他们自然乐得装聋作哑。

垃圾分类管理框架如何形成?

初始阶段可直接补助居民,调动其积极性;设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通过经济杠杆去驱动

如今,在海口处理生活垃圾已不再是“免费的午餐”。自2011年7月1日起,海口正式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把收费对象分为5组,其中居民组收费标准为0.37元/吨。

这一办法实施后,被广泛解读为一种相对公平和有效的方法,成为全省探索解决垃圾处理费缺口大的一个重要尝试。

然而,管好垃圾分类,不仅是收费问题,还必须有全面统筹的思路。

“我们必须明确垃圾分类处理的思路和步骤。”深圳城市管理专家綦文生认为,首先要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用2~5年时间推动强制分类工作,明确规定垃圾的分类,细化每类垃圾,制定出指导操作性强的分类说明。在此过程中,必须下决心改变居民投放垃圾习惯。

綦文生建议,初始阶段可直接补助居民,调动其积极性。同时设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基金主要来源是对生产制造、进口或销售名目中,向应回收废弃物的厂家、商家征收的清除处理费,用于对从事资源回收的社区居民和回收商进行补贴,运用政府“有形的手”来促进资源回收。

原标题:举手之劳难推行卡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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