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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投放 个人最高罚200元

2014-11-23 08:42来源:现代快报关键词: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广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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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2000元;每个住宅小区至少要设置1个可回收物和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否则物管将面临至少1万元处罚。前日起,《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将生活垃圾分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不按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200元罚款,对单位处500元-2000元罚款;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200元-500元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30000元罚款。

原标题:垃圾不分类投放 个人最高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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