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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观点】薛涛:污水厂提标之辩

2014-11-26 10:34来源:E20环境平台作者:薛涛关键词:水处理膜技术工业废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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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相关联的是,虽然如此,但我们不应该因为擅长刚性指标式的方式,而一直仅仅重复加强此方法,导致木桶的少数板无限伸长。在整个环保排放中,还有以下几个短板方面同时需要真正加强,这些对环境带来的贡献,会比艰难的提标更明显,而这些方面做不到,提标所耗费的金钱中大部分都会打了水漂:

1、借用上海院张辰总总结的全达标名言,污水厂是“水、泥、气、声”,其实说到后两项还略有超前,而泥的问题所爆发的环境事件两年来覆盖了北上广深,更不用提其他二、三、四线城市实际状况的目不忍睹。污泥处置是比污水厂提标端短了N倍的一根最凄惨的破碎木条,尽快落实污泥的安全稳定全处置,尽量提高资源化比例,也尽快真正在污水收费中落实污泥处理费用,每吨污水至少应该增加两角钱才能合理涵盖。而其实经过计算,全国整个污泥设施建设全部到位的投资,不过区区的500亿元。仅仅是一条城市地铁的建设费用的迟迟不能到位,污泥成了污水厂辛苦作业后的污染搬家“回归”自然的载体。

2、城市河道是反映污水处理效果的直接窗口,百姓的满意程度也更容易基于这些直观效果出发。昂贵的MBR处理后的中水进入河道,却不能使好的效果出现,也是造成提标被质疑的一个原因,造成这样的情况,有水体原位修复的第三方运营模式迟迟不到位而导致低效的工程化方式被继续沿用,也有城市直排污水应急处理(即对城市中由于管网或污水厂扩容尚在建设中的部分地区的直排污水的应急处理)尚未获得国家标准的承认而不能更广泛的被重视。

3、APEC的蓝天暴露了另一个严重的问题,环保监察的有效范围往往仅仅是合法排放的部分,就像我们的税收制度只能覆盖到老实本分的工薪阶层。我们对工业偷排的有效监管能力只有偶尔的运动化中才能看到,如果这种运动化的监管不能形成“新常态”,污水厂即便提到纯净水标准又有多少意义?

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表四类水相关指标点评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地表四类水列有24项指标,污水处理厂可能最为关注的是下列指标(括号中为一级A排放限值)。

1、COD<30mg/L(50 mg/L)

点评:对于现有的污水处理主流技术是非常难达到一个指标,要达到此标准会涉及诸多的现实问题。首先,进水难生物降解COD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对于这些难生物降解的COD要么用臭氧等高级氧化技术氧化为易生物降解COD,或者活性炭吸附,这样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将大幅度增加。实际上,一个稳定运行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厂其出水COD绝大部分已经是难生物降解的了,对环境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也不会再显著消耗水体的溶解氧。

2、BOD<6mg/L(10 mg/L)

点评:对于以活性污泥工艺为主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这一指标不难达到,但是要稳定、常年地达到并非易事,生物处理过程的一些波动对这个指标会有影响。

原标题:薛涛:污水厂提标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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