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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286家化企节能考核未达标

2014-12-17 09:23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王云立关键词:节能减排节能目标十二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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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上周末发布了2013年万家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中国化工报统计,在1191家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中,石油和化工企业有286家,占比达24%。中西部部分地区未完成任务的企业较多,尤其是焦化、化肥、煤化工企业居多。同时,在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631家央企中,有149家石化企业。

根据公告,“十二五”前3年,万家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2.49亿吨标准煤,完成规划期节能量目标的97.72%。在2013年参加考核的14119家企业中,3975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占28.15%;1191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占8.44%。

记者分析发现,各地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异明显。总体上看,东部地区节能形势明显好于中西部地区。截至2013年,北京,天津、吉林、山东、上海等省份,已提前2年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并且山东有20家石化央企、江苏有13家石化央企超额完成了任务。而“未完成”企业欠账较多的仍为中西部一些省份,如江西多晶硅企业,内蒙古、陕西、宁夏、新疆等地的焦化、煤化工、化肥企业等。

企业间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进度差距加大。一些央企和地方骨干企业能够按照时间进度严格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其中参加考核的中央企业共1414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631家,占44.63%。但是,部分企业完成情况较差。比如,山焦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节能总目标为8.26万吨标煤,前3年仅节能0.37万吨;运城德信隆化工有限公司节能总目标为3.10万吨,实际节能0.20万吨。有的能耗不降反增,如中盐华湘化工有限公司,节能总目标为2万吨,实际完成为-2.16万吨。

分析“未完成”的原因,不少企业是受市场需求不足影响,生产负荷低或间断性生产,使生产效率低,单位能耗大。此外,个别企业节能量目标已完成,但管理措施得分很低;部分产品综合能耗指标下降空间有限。还有停产、转产、搬迁后复产等原因导致单位能耗增加。但也有一部分企业是出于主观懈怠,节能不积极,甚至采取不配合、不上报数据等消极行为。

同时,一些企业表示,考核结果“未完成”有特殊原因。如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由于企业转型和生产系统装置的改变,部分产品能耗指标短期内大幅上升。而事实上公司转型正是为了实现节能低碳发展,这些节能效果会在后期显现出来。

中国石化联合会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石化行业的节能工作起点比较高,有的企业能效水平本来就处于高位,完成同比例指标的难度更大一些。另一方面,石油和化工产业是典型的装备型产业,大的改造对资金和技术要求高,完成节能指标存在一定压力。

原标题:2013年286家化企节能考核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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