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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286家化企节能考核未达标

2014-12-17 09:23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王云立关键词:节能减排节能目标十二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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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能源管理措施。公司已于2014年8月份通过了能源体系认证。通过实施一体化产业链发展战略,公司基本实现了循环经济。一方面通过产业循环组合实现降本增效;另一方面通过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利用的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实现清洁生产和变废为宝。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的方式,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健全公司、分公司、车间和班组四级能源管理体系。通过推行“成本革命”,公司主要产品电石、烧碱和树脂综合能耗均低于自治区的限额。

通过以上节能措施,公司可确保按计划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新闻链接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了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万家企业是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以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抓好万家企业节能管理工作,是实现“十二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约束性指标的重要保证。

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目标是,万家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节能机制基本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万家企业实现节约能源2.5亿吨标准煤。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万家企业共16078家,2013年参加考核企业14119家。其中,3975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7117家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1836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1191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国家发改委指出,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要进行强制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通报;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落实奖惩措施。

原标题:2013年286家化企节能考核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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