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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明年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并将实行差别政策

2014-12-25 14:31来源:厦门网作者:张珺关键词:排污费污染物排放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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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明年的排污成本要更高了,记者日前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将从明年开始实施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新收费标准比现有标准价格提高了一倍。

具体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如下: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6元/污染当量调整到1.2元/污染当量;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7元/污染当量调整到1.4元/污染当量。

同时,福建省将实行差别收费政策,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

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福建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则减半征收排污费。

原标题:排污费征收标准明年提高一倍 收费将实行差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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