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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市试点碳交易 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

2015-01-20 11:36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作者:张晴关键词:碳排放排污权交易碳交易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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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环境问题上中国已展现出了充分的决心并付诸行动。其中,相对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成为一种重要手段。

在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4年以来,这些环境问题市场化机制建设各有发展。其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在天津、河北、内蒙古等11个省(区、市)开展的排污权试点工作。水利部提出将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和广东7个省区开展水权试点。节能量交易也已在多个地区试行。

令人瞩目的是,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2014年取得了重大进展,7个试点碳交易市场全部完成开市,运行平稳,而国家发改委也于2014年12月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适用全国碳市场的国家层面政策正式出台。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在2014中国碳市场高峰论坛上表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重大指导性作用,下一步还将推动更高层次的立法。

试点碳市场运行平稳

自2013年6月以来,全国陆续启动了7个碳交易试点,分别为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包含了全部4个直辖市、2个省及1个计划单列市。7个试点根据不同的规则,总共纳入2000多家各类企业,涵盖数十个不同行业,每年发放的配额总量约12亿吨。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4年度报告》总结,初步形成了全面完整的碳交易试点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了具有一定约束力的、由强度目标转换成绝对总量控制目标的、覆盖部分经济部门的“上限-交易(Cap-Trade)”交易和政策体系,建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和能力。

同时,各试点省市均通过场内交易完成了碳定价, 截至2014年10月底, 7个试点省市碳交易市场共交易1375万吨,累计成交金额突破5亿元;配额拍卖合计成交量1521万吨,共获得拍卖收入7.6亿元。

2014年,深圳、上海、广东、北京、天津5个碳市场均在6-7月份完成了首次履约,即企业按照实际排放情况上缴配额。其中,上海191家企业实现了100%完成履约,其余试点地区的履约率也均在96%以上,试点履约率平均达到98%左右,体现纳入企业对碳交易的了解和认同已经加强。

在2013年配额的履约周期内,深圳和上海的总成交量均超过了150万吨,深圳的交易额更是里程碑式的超过了1亿元。从交易价格上看,各市场的价格均比较稳定,并没有出现价格大幅下跌或上升的局面。

同时,也在不断拓展对碳市场功能的理解以及对企业的组织能力。

例如,广东引入有偿分配制度,并在首年履约时要求企业有偿购买3%。这一方法在初期受到了许多质疑,但也提供了国内惟一的配额有偿分配经验。而目前广东省政府也在计划将配额竞价募集到的6亿元用于筹建区域性碳基金—广东省低碳发展基金。这一思路突破了试点的常规模式,在交易之外建立了新的碳金融机制,将具有较大示范作用。

同时,深圳和湖北也在不断地进行碳金融创新突破,在碳债券、碳基金、碳配额托管、碳资产质押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尝试,做出许多“国内首单”。此外,深圳还计划将交通纳入到碳交易体系中,将成为国内又一先行经验。

北京近期在探索区域碳交易连接方面实现了突破,建立了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上海则稳健地开展了第二阶段的碳交易制度设计,以建立更加长远的碳市场预期。天津和重庆也在积极筹备下一履约期的工作安排,以更好地为本地区低碳发展服务。

通过一年多的运行,这7个试点各自设立了不同的规则和方法,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也有较大不同,为将来的全国市场建设积累了大量经验。

原标题:七城市试点碳交易 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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