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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过招】火电“近零排放”可行不可行?

2015-02-02 08:48来源:能源观察关键词:超低排放近零排放大气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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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火电超低排放近零排放,就是提出以天然气发电机组的排放标准来要求燃煤火电机组。按照燃气轮机组的排放限值,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

自环保部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公布后,在大气污染治理的格局推动下,诸多电厂开始实施“近零排放”,并以沿海省份居多。2014年6月,浙江省发改委宣布浙能嘉兴电厂8号机组实现“近零排放”;随后神华国华舟山电厂4号机组正式移交生产,“近零排放”技术领跑全国,全国多个省份开始效仿。

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撰文《煤电近零排放不科学》,认为“近零排放”的概念不清,一般是以“燃机排放标准”作为依据,对排放标准的表面化错误理解造成荒谬的结果。在企业“自我加压”的背后,实际上是一种出于保护煤电而上演的“保卫战”,是为了生存发展并避免更大损失而提出并实施的一种竞争性战术。

王志轩:“有的是为了获得对企业当前或者未来发展有利新的煤电项目的审批,有的是为了现有煤电的生存以防止过度关停还处于‘青壮年’且有良好效益的煤电机组,有的是害怕政府让企业实施燃气替代煤电从而付出比‘近零排放’高出约数十倍的成本。”

中国工程院院士、神华集团董事长张玉卓昨日在“2015年煤炭市场高峰论坛上”认为:“依靠科技创新,可以实现煤电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天然气燃气机组排放水平,即污染物超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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