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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处置那些不得不说的事

2015-03-17 10:00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高长明关键词:垃圾处理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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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提出以来,业内外对这一话题就热议不断。继本版1月13日专题报道后,本期针对协同处置的经济效益、能否单独处置飞灰等问题,予以特别关注。

中国水泥协会高级顾问 高长明

◆ 各水泥企业所采用的垃圾预处理系统与垃圾燃烧方式,以及其对工作场地、厂区和周围地区环保标准的要求差异较大,其最终的经济收益和受损数据也会有相应变化。但水泥窑烧垃圾其节煤的收益并不能抵消其减产增耗的损失

◆ 如拟用水泥窑单独处置飞灰就必须有一大笔投资,这笔投资谁出、飞灰处置成本谁承担等等,这都必须由合作双方协商议定,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经济效益、飞灰处置、污染排放等问题,应实事求是,用数据说话。为此,笔者就如下事项阐明观点,愿与各界人士交流商榷。

水泥窑烧垃圾,其节煤的收益并不能抵消其减产增耗的损失

以海螺铜陵的CKK工艺(采用气化炉焚烧与新型干法水泥窑结合的垃圾处理技术)为例,系统2010年4月投产,总投资折合约1.2亿元~1.5亿元。

多年来代表性生产数据为:水泥窑熟料产量5800 t/d(174万t/a),进厂垃圾水分≥60%,进CKK垃圾水分≥40%,垃圾处置能力300 t/d ~350 t/d(约10万t/a),替代或节省原煤24 t/d ~ 28 t/d (约8000t/a),即节煤收益每年约480万元。

原标题:协同处置有些事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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