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报道正文

水利部:引导社会资本 激发市场活力

2015-03-31 18:02来源:中国水利网作者:陈萌关键词:水利部社会资本水利工程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常务副司长汪安南解读《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有什么背景?明确了哪些优惠扶持政策?如何确保防洪、供水、粮食安全等公益性目标?记者日前采访了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常务副司长汪安南。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且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盈利能力弱,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程度较低,目前不足水利总投资的20%。近年来,为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201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2012年,水利部印发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两个实施细则。但这些政策文件原则性表述较多,特别是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等配套政策还不够细化,在实际操作中难以使社会资本有明确的收益预期,社会资本进入水利领域的意愿总体不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做出新的部署,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就保障水安全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特别强调保障水安全要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只手协同发力。5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出要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选择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交通、能源、信息、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就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印发实施,对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建立健全水利投入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对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水利工程范围有没有限制?有哪些参与方式?

答:《意见》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范围和方式。一是拓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目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社会资本进入水利领域没有明确限制,只是在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对外商投资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有需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按照“法不禁市场即可为”的原则,《意见》明确,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只要是社会资本,包括符合条件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愿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原则上应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但综合水利枢纽、大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需按规定由中方控股。二是合理确定项目参与方式。水利是公共基础设施,既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以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对公益性较强、没有直接收益的河湖堤防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通过与经营性较强项目组合开发、按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原标题:激发市场活力 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利部查看更多>社会资本查看更多>水利工程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