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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施“9+1”措施推进减排

2015-04-21 09:41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中国环境报关键词:污染减排脱硫脱硝江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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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环保厅近日召开部分地区减排工作约谈会,同日,省环保厅召开全省2015年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运行推进会议。

根据最新调查数据,全省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且须2015年完成的17个项目中,13个已完成工程建设,1个已关停。

全省29台(共涉及11家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1362万千瓦)统调火电机组已全部建成烟气脱硫、脱硝设施,且脱硫机组已全部取消烟气旁路。全省17台烧结机(共涉及6家钢铁企业,烧结机总面积2591平方米)中,13台总面积2456平方米烧结机已建成烟气脱硫设施,烧结机面积占比达94.79%。全省50条日产2000吨及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总熟料生产规模17.64万吨/日)中,除两条熟料生产线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外,其他全部建成脱硝设施。

这是江西省今年继续采取“9+1”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取得的进展成效。

“9+1”措施,即对完不成任务或任务完成滞后的地方和企业,综合采取警示预警、约谈提醒、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区域限批、“一票否决”、行政问责等9项惩处措施;对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及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支持。

2014年,江西省对未完成2013年度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及8个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两个设区市及8个县(区)实行区域限批。对减排工作进展滞后的99家单位进行减排预警,对减排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58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

江西省对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改造进展缓慢的17个县(市、区)政府及企业进行减排约谈。对25家问题突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予以曝光。对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46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指标均呈下降趋势。

同时,江西省还不断完善减排激励机制。下达污染减排项目“以奖代补”等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资金1.3亿元。2014年,江西省财政安排奖励资金6300余万元,对2013年运行较好的污水处理厂按照0.1元/吨给予奖励,并对实施了脱硫脱硝且运行正常的火电厂给予电价补贴。

今年,江西省将重点抓好减排项目建设与运行,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并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燃煤锅炉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推进部分市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重点建制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和浓度。加快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

原标题:江西实施“9+1”措施推进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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