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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电力(燃煤发电企业)等三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全文)

2015-04-29 09:5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清洁生产燃煤发电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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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由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相补充的系列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指标所组成的,用于衡量清洁生产水平的指标集合。

3.3 指标基准值

为评价清洁生产水平所确定的指标对照值。

3.4 指标权重

衡量各评价指标在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

3.5 指标分级

根据现实需要,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所划分的级别。

3.6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根据一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计算得到的数值。

4 评价指标体系

4.1 指标选取说明

本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分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评价企业执行有关政策的符合性以及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的效果。

4.2 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a) 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有明确要求的,应选用其严格的指标值;b) 凡国家或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标准中无明确要求的,应选用国内同类型燃煤发电机组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优良水平的指标。因此,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平均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否符合”或“符合程度”两种选择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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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指标体系

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生产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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