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人物正文

陈同斌:中国未来的土壤修复产业大有可为

2015-05-08 15:08来源:固废观察微信作者:陈同斌关键词:土壤修复土壤污染陈同斌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前言

相对于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越来越多地引起了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对此,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指出,土壤污染修复极其困难,其拐点将在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之后,未来,土壤修复产业将大有可为。

土壤污染危害滞后修复困难

“土壤是固定介质,跟水和大气不一样,土壤污染的特点在于问题的掩蔽性、危害的滞后性、污染的不可逆性、治理的艰难性、污染危害的扩散性等。”陈同斌说,土壤污染往往很多年之后才被大家认识,治理比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困难得多。他一直从事土壤污染方面的研究,对其危害深恶痛绝。

陈同斌的团队做了很多调查,调查发现,我国土壤不仅受到严重污染,而且已经威胁到部分人群的健康。“土壤的特殊性在于,它既是聚集污染物的汇集之处,也有可能成为释放污染物的源头。”

陈同斌说,土壤污染会延伸到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严重污染的土壤即便不种植农产品,也会释放污染物,对水体和大气环境产生二次环境污染。因此,他认为,如果仅治理大气和水环境,不净化污染土壤,全国总体环境质量的改善依然会存在很大问题。

可喜的是,当前,土壤污染的治理受到了更多重视。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全国人大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也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环境问题正日益被提上日程。

区域一体化必须考虑土壤环境问题

针对土壤污染愈演愈烈的态势,陈同斌提出,要协同考虑土壤环境质量和土壤污染防治成本。据调查,污染土壤种植的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会演变成区域性甚至全球性危害,成为农业农村发展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制约因素。陈同斌举例说,“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农产品等流动性增强,对土壤质量的要求就更高。”

因此,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陈同斌提出了三条建议。首先,在协同发展战略中考虑土壤环境问题,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区划和保护规划。

其次,防止产生新污染。建立开发区、产业转移不新增污染,不能变成污染物的转移。“比如当前,一些产业转移的过程中,要注意土地使用权转移时的登记,必须登记土壤是否被污染。”陈同斌强调,土壤修复成本极其昂贵,应以预防为主,否则经济效益将严重打折。

最后,逐步解决遗留问题。农田污染修复、工业企业搬迁要考虑遗留土地的污染问题。

原标题:陈同斌:中国未来的土壤修复产业大有可为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修复查看更多>土壤污染查看更多>陈同斌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