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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经营性PPP项目的补偿模式

2015-05-11 13:23来源:PPP项目争端解决微信作者:刘婷关键词:污水处理PPPPPP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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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经营性项目的定义

在基础设施领域,根据可销售性(有无收费机制)和可经营性(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经营收入是否足以覆盖投资成本),可以将基础设施项目划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其中,准经营性项目为有收费机制,具有潜在的利润,但由于其建设和运营直接关系公众切身利益,因而其产出的价格由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确定,往往无法收回成本,即具有不够明显的经济效益,市场运行的结果将不可避免地形成资金的缺口,需要政府通过适当政策优惠和/或多种形式的补贴予以维持。

2.准经营性PPP项目的补偿模式

准经营性项目市场化运作(即PPP)的政府补偿模式包括:建设期补偿、运营期补偿、资源补偿、以及部分环节市场化等。

运营期补偿

运营期补偿模式是指,基础设施由PPP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公共部门与PPP公司签订协议,根据预测的需求量和价格,保障未来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当实际需求量比预测量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一定比例时,其超过部分的损益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共同承担;预测的产品/服务的需求量在特许期内还可分为若干调整期。运营期补偿模式中,政府一次性投入少且支出均匀,并且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共担风险和收益,有效降低了项目公司的收益风险同时避免其获得超额的垄断利润。

污水处理项目为例,省会等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费多在0.8-1.0元/吨,中小城市约为0.6-0.8元/吨,而污水处理标准达到一级B标准时投资和运行费用约为0.7-0.8元/吨,一级A标准时增加到1元/吨左右。在此领域通用的模式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由政府作为购买方统一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并与投资人结算。政府根据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购买服务的结算价(即“影子价格”),实现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影子价格和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之间的差额,由财政予以补贴。目前,垃圾处理和污泥处理等项目基本上都是采用这一模式。

原标题:准经营性PPP项目的补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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