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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6起典型环保违法案例

2015-05-13 09:23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李莉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监察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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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6起新环保法实施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江苏省环境监察持续发力,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保持了高压态势。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98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7.2万厂(次),立案处罚1647件、处罚总额8128.7万元,立案数、处罚额分别同比上升53.9%、40%。

江苏省各地环保部门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和行政拘留等手段查处了一批环境案件。截至目前,江苏省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7起,其中限产停产95起、实施查封扣押61起、按日计罚25件、行政拘留16起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0起,共处罚金1444万元。

此次,江苏省环保厅公布的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案例一: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偷排废水行政拘留案

2月25日,徐州市铜山区环保局对鸿顺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顺公司”)检查发现,鸿顺公司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苏北堤河,经采样监测,严重超出国家标准。

3月3日,铜山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鸿顺公司立即拆除私设暗管(2月26日已拆除)。

3月12日,铜山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鸿顺公司私设暗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已执行到位),并将案件移送铜山区公安局查处。3月25日,铜山区公安局决定对鸿顺公司副厂长王某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二:南通市通州区天运印染有限公司偷排废水查封扣押和行政拘留案

1月20日,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对通州区天运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天运公司通过暗管将两台定型机轧色生产废水接入雨水管道直排通吕河,在通吕河河面形成长约100米的红色污染带。经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COD)浓度379毫克/升(超标17.95倍)。

1月21日,通州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天运公司立即拆除暗管(1月23日已拆除)。2月12日,通州区环保局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天运公司两台涉案的定型机实施查封(2月12日~2月26日)。

3月2日,通州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万元;3月13日,通州区环保局将天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件移送通州区公安局查处。4月15日,通州区公安局决定对天运公司法人代表蔡某行政拘留10日。

原标题:江苏公布6起典型环保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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