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今年2月,西铁城精密广州公司突然宣布解散,千余名员工被解除合同,引发媒体关注,这只是一部分外资撤离中国的缩影。
在华外资企业撤资或转移,涉及工业、能源、电子产品和日常消费品等多个行业,其中不乏全球500强等知名跨国公司;母国地区既有亚洲,也有欧洲和北美。绝大部分集中于传统制造业,如机械制造、纺织、皮革、玩具等。
这些产业在母国多是夕阳产业、规模也较小,在发达国家纷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迫于生存和利润最大化需要转移至中国。其中相当一部分在生产、贮存、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可能的污染物包含重金属、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硫化物、氰化物、无机盐、酸、碱等。
我国对企业搬迁中土壤调查修复是有所要求的,但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
实际上,在政策方面,我国有关部门对企业搬迁中土壤调查修复是有所要求的。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对企业搬迁中土壤的调查、监测、修复做了要求,但仅限于产生危废且利用性质将发生改变的土地。《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要求污染企业搬迁后厂址要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治理,但前提是进行开发利用。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规定得更加全面详细,对流转和开发利用的土地做出了调查、评估和修复有关规定。《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对企业搬迁中的土壤环境治理修复和防控也有少许涉及。为落实上述两个文件,环境保护部2014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法律方面,根据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我国现行的外资公司注销程序中没有对公司环境污染责任进行清算的有关规定。
在华外资企业的母国环保法规比较完善、执法到位,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总体较好。而我国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相关环境管理机制特别是污染责任机制还未建立,不同外资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也有强弱之分,所以“入乡随俗”现象确实存在。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书鹏介绍说,我国大陆地区的外资企业中,对生产场地做土壤地下水环境尽职调查以及环境修复的以欧美资企业为主,其他国家的比较少。
外资企业一旦撤离,其污染责任追究将面临更大困难,应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等途径,尽早开展相关工作
鉴于在母国的经验教训,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普遍注意识别和回避污染场地,也懂得在土地使用权交易、资产并购等过程中设法转移污染场地环境责任,或要求大额的环境治理保障金,不仅收获环境社会责任的美名,更从中得到实惠。与内资企业相比,外资企业一旦撤离,其污染责任追究将面临更大困难,治理修复的成本不得不全数由我国政府和社会承担。
总体上看,近年来外资撤资以中小企业为主。中小企业比大型企业更有能力在短时间内“完全”撤走,所以追责显得更紧迫。此外,鉴于以往一些监管政策出台前可能出现“最后疯狂”,我国有必要采取一些特别措施,以免给收到信号的污染责任者以太长的监管真空期。
据修复行业人士透露,今年一些有撤资或搬迁意愿的外资企业正积极咨询我国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外资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土壤污染责任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国家利益问题,值得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等途径,尽早开展有关的污染责任管理以及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工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2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耒水流域(郴州-耒阳段)铊浓度异常应急处置情况通报。2025年3月16日,湖南耒水郴州-耒阳跨市断面铊浓度为0.13微克/升,出现异常(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0.1微克/升)。在生态环境部应急办的指导下,湖南省及郴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近日,湖北长江国绿生态环保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2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等。合伙人信息显示,该企业由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生态环保
近日,北京首创中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邢俊义,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首创环保全资持股。
2月17日,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环境科技集团)与中铁四局集团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局投资运营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合肥举行。中铁四局投资运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小明,安徽环境科技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岸峰出席签约仪式。杨岸峰对宋小明一行的到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2月17日,莱阳市恒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马海军,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莱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
近日,山东省正式发布《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分为A标准、B标准、C标准、D标准。其中A标准要求除总氮(TN)外,常规指标(COD、氨氮、总磷)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即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而TN限值为10mg/L。此外,该标准还引入瞬时排放限值。具体
2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标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提升我省纺织工业等重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创新高地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进先进生物技术在环境领域的融合应用,加大应用场景覆盖范围。持续提升生物环保技术供给和服务水平,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文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建
1月22日,高能环境公告,近日中标了两个重要项目,中标金额合计超2.6亿元。一方面,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中标了“张集煤矿二期工程矿井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价约为1.87亿元,工期为327日历天。该项目由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另一方面,公司作为联合
1月15日中国光大水务公告,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水务与航空港水务已于中国设立一间合营公司光水(郑州)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以承接中国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及洧川镇的两座污水处理厂。新合营公司以6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设立。新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包含8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六安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主要目标是到2024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统筹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全区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以推动地下水生态环境质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以加强中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1月20日第十四届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予波2023年11月28日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
近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指南》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南》出台有何背景?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工作。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9月1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南》适用于省级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地市级、县级及其他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可参照执行。《指南》工作内容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25年,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优化健全,多部门地下水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地下水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实现,地下水污染加
2023年9月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宜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4日起至9月12日。详情如下:关于征求宜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