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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淑敏解读“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

2015-07-07 15:14来源:中国工业报作者:曹淑敏关键词:互联网+物联网曹淑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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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纲挈领,牵引融合变革的发展指南

互联网+”强力支撑经济转型,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促进创业创新。《指导意见》提出了11个互联网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这些领域事关经济发展全局,或贴近人民群众关切,或创新变革潜力巨大;同时也是互联网能够发挥关键作用、融合大方向清晰、指导性非常明确的领域。《指导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构建包容环境、开拓国际市场等多方面突出保障措施,加快形成需求拉动、创新驱动、产业带动、政企互动的“互联网+”发展新格局。《指导意见》体现了全局统筹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线下发展与线上融合相统一。

(一)布局经济重要领域,促进提质增效升级

互联网与经济领域融合,可显著提高生产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流通成本,破解资源要素制约。《指导意见》覆盖面广,“互联网+”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电子商务、高效物流六大专项行动,涉及国民经济三大生产领域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每个行动充分考虑了行业属性、所处阶段和融合水平的差异性,针对传统产业,重在转型升级,如制造业、农业、物流等。针对成熟度高的新兴业态,重在深度拓展,如电子商务向农村电商、跨境电商、产品溯源延伸。针对尚处起步期的新领域,重在鼓励扶持,破除进入壁垒,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增强市场动力,如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等。

(二)着力改进民生服务,增进人民生活福祉

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是复兴之本、梦想之基。互联网与公共事业、生活服务融合创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有效提升服务水平。“互联网+益民服务”全面覆盖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发展电子政务、便民服务、在线医疗、健康养老、网络教育,既是发挥互联网优势改进民生服务的新途径,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互联网+便捷交通”将促进公共交通服务效率、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互联网+绿色生态”将构建面向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新模式。此外,降低行业进入壁垒、加强融合监管等保障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与民生领域的深度融合。

(三)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习总书记指出:“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互联网推动创新要素和创业资源的聚集、开放和共享,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和促进大众创业的新平台。《指导意见》提出11个专项行动,均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作为关键要素,既是提升实力引领未来的要求,也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互联网+创业创新”列为各项行动之首,强化创业创新支撑、积极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开放式创新,打造活跃宽松、充满生机的创业创新环境,意义重大。智能化是互联网融合创新的主要特点,也是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互联网+人工智能”重点推进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和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提出的行动方向重在近期,面向2018年,通过创新引领,推进协同共享的新经济体系建设,以重点带动全局。《指导意见》提出了2025年发展目标,在“互联网+”创新发展的驱动下,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生态体系基本完善,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体现了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相统一。

四、包容并进,加快贯彻落实的根本要求

李克强总理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政策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府与互联网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热潮涌起,“互联网+”全面提速。《指导意见》的实施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形成统筹协调、包容创新、活泼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深化改革,营造包容有序的发展环境

针对发展“互联网+”所面临的问题,政府需积极听取民意,在博弈中加强协调,权衡各方求同求进,改革创新去除沉疴积弊,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政府除推动融合标准制定、社会征信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产业能力提升、财税金融等支撑环境建设外,落实重点在三方面:一是营造包容有序的监管环境。“互联网+”矛盾性普遍存在,但不同领域又有其特殊性。政府应抓住主要矛盾,逐步破除行业壁垒,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推广负面清单,扩大市场主体平等进入范围。简政放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工商注册服务效率。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加强融合业务协同监管,提升依法依规管理水平,以开放包容态度鼓励创新发展。二是开放公共数据。丰富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是“双引擎”的组成。政府应推动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市场主体优势,促进互联网与公共服务融合。优化资源配置,使公众享受到更公平高效和优质便捷的服务。三是加强重要领域的引导扶持。事关产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变革,若依靠市场力量难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新生态,政府要大力引导和支持,避免碎片化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实施重大工程包、建设“互联网+”特色发展示范区等,地方政府要加快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支持地方企业重大工程建设,争取进入国家示范区,积累先进经验,加快全国推广普及。

(二)市场导向,务实推进互联网融合进程

企业是实施“互联网+”的主要载体和践行者。产业变革大潮中,具备线上线下生态整合能力的数据驱动型、平台经营型企业将快速崛起并跃升为产业领导者。传统企业面临的挑战更为艰巨,融合发展的意愿和诉求尤为迫切。企业应结合自身基础和优势,准确把握融合创新态势和重点方向,加快创新变革和转型发展。

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应致力打造“互联网+”产业生态圈。一是夯实网络基础。加快新一代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提高泛在海量接入能力、弹性资源服务能力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布局工业互联网相关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开拓转型发展新空间,助力制造强国建设。二是发展平台经济。提升面向各行业的业务平台服务水平,开放平台能力,培育壮大细分领域生态系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网络环境。三是拓展业务范围。发挥网络技术和用户集聚优势,把握时机,向公共服务和相关领域、行业切入,丰富网络应用解决方案,优化盈利模式,加快融合创新业务推广普及。

传统工业企业落实“互联网+”,既是广泛采用互联网技术,提质增效的过程,也是基于平台数据驱动,进一步优化甚至重塑企业价值链、生态链的过程。企业推进“互联网+”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夯实线上基础。通过自主建设、收购兼并、结盟合作等方式,构建连接生产与管理各个环节的网络基础设施、数据链及信息系统。结合研发创新、营销服务、生产制造和产业链协同等新需求,利用互联网新技术,从易到难、由浅入深,分阶段、分层次推动企业网络化和数字化水平,并加快向智能化迈进。二是推动组织变革。《指导意见》提出了产品溯源、个性化定制、柔性生产等很多传统领域融合发展方向。适应新商业基础环境和产业变革趋势,传统企业需在创新模式、商业模式、生产方式、组织机构、人才结构等方面进行深度变革调整,打造新经济形态下的转型升级新优势。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 曹淑敏

延伸阅读: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全文)

原标题:紧抓融合变革新机遇 引领创新发展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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