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陕西《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的通知

2015-07-16 13:5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水处理污泥处置PPP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财政厅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西安市主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其他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西安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水泥窑协同焚烧污泥处置率达到30%以上,其他设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30%。2018年底,全省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

到2015年底,所有市、县完成城镇排水管网普查,编制完成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专项规划。并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所有市、县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体系。

二、加强规划建设

(一)加强规划编制。各地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和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尽快编制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设施、排水管网建设等专项规划。要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严格按照专项规划确定年度计划。

(二)拓宽投资渠道。加快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投融资体制,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各地应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等多种方式,优先支持PPP(公私合作)项目。

(三)推进项目建设。各地要按照“厂网并重”的原则,确保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配套管网项目同步安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结合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综合管廊建设,重点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新建管网必须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旧管网要加快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三、加强运营监管

(一)加强成本核算。各地要建立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含污泥处置)核算机制,要根据投资主体及投资比例,区别对待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定期监审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确保污水处理厂按“保本微利”的原则运行。

运营成本主要包括生产成本和非生产成本(其中,生产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电费、药剂费、污泥处理费用、维修费、税费、化验费、绿化费、采暖费、管理费等;非生产成本包括:折旧费、土地及房税、财务费用等)。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级、县级财政部门要将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政府性资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并优先支付污水处理运行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变相使用。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足额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件下,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成本时,市、县政府要给予足额财政补贴。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水处理查看更多>污泥处置查看更多>PPP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