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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2015-07-17 09: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宜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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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完成节能降耗指标。通过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逐步替代燃煤。(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安监局配合)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市发改委牵头,市质监局、市环保局配合)

3.扩大城市禁燃区范围。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确保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市环保局牵头,市城建局配合)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城市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置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城建局配合)

(六)严格节能环保准入。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对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未进行规划环评的,原则上不受理具体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所有新、扩、改建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市发改、环保、工信、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审批等工作中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宜春银监分局配合)

(七)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2015年,建设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尽快完成市级油气回收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2015年,完成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大检查等四大专项工作;集中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配合)

(八)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市政府于2015年底前制定和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等级,妥善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配合)

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包括燃煤锅炉淘汰、工业二氧化硫治理、工业氮氧化物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油站油气回收、储油库油气回收、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缩)、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能力建设(包括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等10类,各类项目详见附件1—10。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级实施计划,制订本地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协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原标题:宜春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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